担保人经济困难不能免除保证责任-谷城保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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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625民初25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10月29日,王某向湖北谷城某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2017年11月15日该行与王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该行向王某发放个人经营贷款60000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年利率4.75%,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合同同时对借款用途、利率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相应约定。当日该行与陈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陈某为王某上述《个人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保证范围包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上述合同签订后,2017年11月15日,该行向王某发放60000元的借款。王某借款后,除偿还2019年12月26日前借款利息5335.83元外,余欠本金及利息至今未予偿还。借款到期后,要求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果,为此引起诉讼。
法院判决:陈某必须在10天内偿还湖北谷城某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元本金,并从2019年12月27日起支付相应利息和罚息;驳回银行关于律师费等其他费用的请求;案件受理费650元由陈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一句话记住关键点:签字当担保人,就是签下"替人还债"的责任,自己没钱还也不能当借口!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我就是帮朋友在借条上签个字,钱又不是我用的,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陈某明明没花这6万块钱,却要自己掏腰包还给银行,原因很简单——他签了担保合同。
对企业来说,当担保人前必须搞清这5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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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不是"走形式",是真金白银的责任
案例中陈某辩称"养猪赔了本,没钱还",法院直接说:这理由不成立!法律上,担保人和借钱的人承担同样责任。银行可以跳过借款人,直接找你要钱。就像你帮朋友担保借钱,朋友跑了,银行二话不说就找你讨债。 -
签字前先问自己:这笔钱我真能替他还吗?
很多人当担保人是碍于面子,觉得"不就是签个字嘛"。但请算笔账:如果借款人真还不上,你公司账上有没有这笔闲钱?别等法院判决书下来才傻眼。记住:签字容易,还钱难! -
重点看"担保范围"四个字
案例中陈某担保的不只是6万本金,还包括利息、罚息,甚至银行打官司的费用(虽然这次因证据不足没支持)。企业签合同时,务必看清这一条:是只担保本金?还是连利息、律师费都包?避免签了"全包"的担保,最后被坑得血本无归。 -
保留证据是护身符
银行想让陈某承担律师费,但因没提供发票等证据被法院驳回。同样道理:如果你替别人还了钱,一定要留好还款凭证、聊天记录。这是你日后向借款人要钱的"救命稻草",没证据等于白还! -
别被"特殊项目"忽悠
陈某以为这是"扶贫贷款",该找政府解决。但法院明确:这不影响他的担保责任!现在各种"政府合作""乡村振兴"项目很多,但担保责任不会因此消失。听到"有政府兜底"就放心签字?小心掉进坑里!
企业实操提醒:
- 担保前做"三查":查借款人还款能力、查资金真实用途、查自己兜底实力
- 担保合同加"保护条款":比如约定"借款人必须定期提供经营报表",或"超过XX金额需重新确认"
- 定期盯还款:别等借款到期才问"钱还了吗",发现逾期立即找借款人谈
最后送企业老板一句话:帮人担保前,请把"万一"想清楚——万一项目黄了、万一借款人跑路,这笔钱你真能扛得住吗? 签字笔很轻,法律责任很重,千万别让"义气"变成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