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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无资质合同无效但工程款仍要付-宜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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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684民初340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7月15日,原告湖北某升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宜城市某环牧业有限公司经协商签订了《宜城市某环牧业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书》,徐某芝作为甲方代表人签名加盖其公司印章,闵某兰作为乙方代表人签名加盖其公司合同专用印章。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包括钢构工程(全包,含钢梁、屋面彩钢夹芯板等)和道路工程(猪场南路、仓库地坪等);工期30天(201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钢构工程造价210元/平方米,道路工程造价90元/平方米;付款方式为工程开工后3个月内支付95%,余5%作为质保金于2015年6月27日前付清;若逾期付款,按月利率3%支付违约金。后原告进场施工并按期完成工程,经验收交付被告使用。2014年10月31日,双方对账确认工程总价款为2356235.69元。2015年7月3日,徐某芝以被告公司名义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欠款2376236元。2021年3月5日,徐某芝再次出具《工程还款承诺书》,承诺2021年9月30日前还清,但逾期未付。另查明,原告经营范围含建筑装饰、节能制管等,但不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宜城市某环牧业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北某升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2376236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7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日)。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企业发包工程时,如果没查施工方资质,合同可能被判无效,但工程款还得照付,还可能损失高额违约金!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原告公司根本没建筑施工资质,合同直接无效。但工程已经验收用了很多年,企业不能白占便宜,所以还得付工程款。不过,合同里约定的“月利率3%违约金”因合同无效不作数了,只能按银行普通利率算利息——原告原本能多拿近400万违约金,结果一分没拿到。

对企业来说,这3个风险点必须警惕:

  1. “省小钱吃大亏”:有些企业为图便宜,找没资质的小公司干活(比如本案中被告选了无资质的原告)。资质是国家硬性要求,没资质=合同可能无效。虽然工程款还得付,但像违约金、工期罚款这些保护条款全失效,企业维权时直接“裸奔”。
  2. “工程验收了也不安全”:即使工程用了很多年(本案中从2014年用到2021年),企业也躲不掉付款责任。但问题在于,没资质的施工方更容易出质量问题(比如屋顶漏水、道路塌陷),到时候企业既付了钱又修不好,损失更大。
  3. “口头承诺靠不住”:本案中被告多次承诺还款(欠条、还款书),但公司倒闭就“躺平”。没资质的施工方往往资金不稳,企业若前期不把关,后期追钱难上加难。

怎么避免踩坑?记住这3招:

一句话总结:资质是工程的“身份证”,没它合同像废纸,但企业照样得付钱! 发包前花10分钟查资质,能省下几年官司钱。尤其中小企业,千万别为省几万中介费,赌上几十万工程款——本案中被告公司倒闭,钱没付成还赔了诉讼费,教训太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