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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致工伤赔偿纠纷 - 麻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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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1181民初637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石材加工和销售。曹某于2023年9月11日经人介绍到该公司车间从事石材喷砂工作,双方约定计件工资,工作设备由公司提供。但公司未与曹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仅购买了商业保险。2023年9月28日,曹某在工作时左手食指受伤,经简单治疗后回家休养。2023年10月3日,曹某再次工作时被石材砸伤左手,送至麻城市某医院住院治疗15天,公司支付了医疗费。2023年10月8日,公司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曹某935元工资,并让其写了收条。曹某出院后未再上班,公司也未要求其返岗。2024年1月3日,双方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公司支付62000元“了结纠纷”。2024年8月22日,经双方共同委托,黄冈市某法医司法鉴定所评定曹某伤残程度为工伤十级。曹某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撤销赔偿协议,但仲裁委不予受理,曹某便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确认曹某与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注:法院未直接处理赔偿协议问题,因曹某当庭撤回了相关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发生工伤后急于“私了”,反而可能赔得更多。曹某两次受伤,公司只花6.2万元就想“一锤定音”,但后来鉴定出十级伤残,原本该赔近18万元。虽然法院这次只认定了劳动关系,但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工伤赔偿不能图省事,必须走正规流程

为什么企业要特别注意?

  1. 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等于“埋雷”
    公司以为买个商业保险就万事大吉,但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保。一旦员工受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报销)全得企业自掏腰包。本案中,如果公司正常缴了社保,大部分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因为没缴,6.2万元可能只是“首付”,后续十级伤残的赔偿(约7-10万元)还得补上,甚至面临社保补缴罚款。

  2. “私了协议”不是免死金牌
    公司在员工伤情未定、未做工伤鉴定时就签赔偿协议,看似省事,实则高风险。员工事后鉴定出伤残,很容易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协议(比如本案曹某主张公司“利用我不懂法”)。法院会重点看:签协议时员工是否清楚伤情?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如果像本案一样,协议签完又去做鉴定,企业几乎必败。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记住:省小钱可能赔大钱。规范用工不是“麻烦”,而是企业最划算的“保险”。遇到工伤别慌,按法定流程走——申请工伤认定→等劳动能力鉴定→再谈赔偿。这样既保护员工权益,也保护企业自己,避免像本案一样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