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展期必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才能继续有效-老河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老河口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19)鄂0682民初10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3年2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某行作为贷款人、刘某磊作为借款人、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签订了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主要内容约定:自2013年2月21日起至2016年2月20日(额度有效期)止,借款人可以在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借款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抵押人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为借款人刘某磊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某行在该合同尾部贷款人处由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信贷合同专用章,刘某磊在合同借款人处签名捺按手印,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在抵押人处由法定代表人刘某磊签字并加盖公章。设定的抵押物房地产于2013年2月2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在上述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刘某磊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某行申请借款二笔,金额1000万元,分别为:(1)2015年3月3日借款本金500万元,到期日2016年2月2日,约定年利率7.49%,逾期利率11.235%。该笔借款到期后,经刘某磊申请,银行同意将到期日展期至2017年1月2日,贷款展期到期后,经刘某磊申请,银行再次同意将该笔借款限期调整至2018年11月30日。该笔借款刘某磊分别于2016年1月27日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2016年12月31日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现尚欠借款本金455万元未还;(2)2015年3月6日借款本金5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2月5日,约定年利率7.49%,逾期利率11.235%。该笔借款到期后,经刘某磊申请,银行同意将到期日展期至2017年1月5日,贷款展期到期后,经刘某磊申请,银行再次同意将该笔借款限期调整至2018年12月2日。该笔借款刘某磊分别于2016年1月27日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2017年12月5日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现尚欠借款本金460万元未还。另外,在上述两笔贷款的借款展期协议和借款期限调整协议上,抵押人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均认可原借款合同中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并在协议上以担保人的身份由法定代表人刘某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7年12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某行作为债权人、解某芳、周某、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双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对刘某磊的915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明确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借款到期后,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某行多次催收,刘某磊一直未能偿还,保证人亦未履行保证义务。

法院判决结果:1.刘某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915万元及相应利息;2.如刘某磊未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对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3.解某芳、周某、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对刘某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银行要求解某芳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我们企业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尤其在处理借款担保业务时,有几个关键风险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借款展期必须获得担保人明确同意,否则担保可能"失效"。
本案中,银行最初向刘某磊发放的两笔500万元借款,原定于2016年2月到期。后来经过两次展期,最终还款日延至2018年底。如果担保人老河口某力机械有限公司没有在后续的展期协议上签字确认,那么很可能只需要对2016年2月到期的原始债务负责,而不需要对展期后的债务承担责任。法院之所以判决担保人仍需承担责任,关键在于他们在展期协议上签了字,并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展期后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如何防范?

第二,"老公借钱老婆还"不是必然成立,必须有配偶明确同意。
本案中,银行认为刘某磊的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其妻子解某芳共同偿还。但法院没有支持这一请求,因为解某芳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不符合"共债共签"的原则。很多企业主以为夫妻一方借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非常危险的认识误区。

企业如何防范?

第三,担保合同的条款设计决定"兜底"效果。
本案中,2017年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这成为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关键依据。如果合同中没有这一约定,保证人可能只需对原始借款期限负责。

企业如何防范?

给企业经营者的实用建议:

  1. 签字前务必看清楚:无论是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还是展期协议,签字前一定要逐条阅读,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不要图省事直接签字。
  2. 重要变更要重新确认: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关键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获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最好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3. 保留完整证据链:所有合同、协议、展期文件、沟通记录都要妥善保存,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说不清"。
  4. 专业意见不能少:涉及大额借款或复杂担保安排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不要仅凭经验或口头约定办事。

记住,在商业活动中,"我以为"不等于"法律认为"。一次疏忽的签字,可能让企业背上本不该承担的债务;一份完善的合同,却能为企业保驾护航。特别是借款担保这类高风险业务,细节决定成败,千万别在"应该没问题"的心态下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