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无效 - 丹江口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丹江口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3民终8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1年1月15日,十堰某煌公司将丹江口市汉江国际C区地下室交付给丹江口某青公司租赁使用。2016年1月8日,十堰某煌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某成出具收条一份,载明:“今收到丹江口某青公司租金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房租金全部结清”。2016年4月8日,十堰某煌公司(甲方)与宜昌某燕公司(乙方)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一、甲方将拥有出租权的物业转让给乙方出租经营;二、乙方所经营所得,除去费用作为甲方偿还乙方借款;三、具体金额以乙方收到现金为准,直到偿还完借款为止……”2016年7月8日,丹江口某青公司向十堰某煌公司支付商铺租金10万元。2016年9月21日,案外人彭某昌因与十堰某煌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保全了丹江口某青公司缴纳给十堰某煌公司预期租金120万元。2018年8月27日,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向丹江口某青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丹江口某青公司将十堰某煌公司应得房屋分期租金120万元缴纳至指定账户,丹江口某青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缴纳了协助款项,案外人彭某昌作为申请执行人领取了该款项。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法院驳回了宜昌某燕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宜昌某燕公司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用。简单说,宜昌某燕公司想要丹江口某青公司支付租金、违约金并腾退房屋,但法院没支持,因为关键证据不足。

三、核心观点: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债权转让后,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受让人(比如新接手债权的公司)在法律上就无权找债务人要钱或主张权利。法院判决很明确:宜昌某燕公司声称从十堰某煌公司买来了租金债权,但既拿不出债务人签收的通知书,又没其他可靠证据证明“已通知”丹江口某青公司。结果呢?丹江口某青公司自然不用认这笔账,宜昌某燕公司白白打了场官司。

对企业老板的实用提醒: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只要签了债权转让协议,钱就能稳稳到手。但现实中,“通知债务人”才是关键一环!就像你把欠条转给朋友,却没告诉欠钱的人“现在该找我朋友要了”,那欠钱的人当然还该还给你。法律也这么规定:债权转让必须让债务人知道,否则对债务人没约束力。

怎么避免踩坑?3招简单操作:

  1. 通知必须“实打实”:别光口头说说!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比如《债权转让通知书》),写清楚谁转让、转让给谁、金额多少。最好让债务人签字盖章确认收到——这就像快递签收单,没签字就等于“没送到”。
  2. 留证比什么都重要:邮寄就用邮政EMS(保留回执单),当面送达就拍视频录像,发邮件就要求对方回复“已阅”。案子中宜昌某燕公司二审才交“张贴通知”的照片,但没时间证明、也没人证,法院直接不认。证据要当场留好,别等打官司才现找!
  3. 提前查清债务人“家底”:如果债务人(比如丹江口某青公司)已经卷入其他官司(像彭某昌申请冻结租金),你的债权可能早被别人“截胡”了。转让前务必查查对方有没有被起诉、财产是否被冻结——简单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搜一下,花5分钟能省10万块损失。

一句话总结: 债权转让不是签完协议就完事,“通知+留证”才是保命符。企业做这类操作时,多花10分钟规范流程,就能避免几十万打水漂。别等对方赖账才后悔——法律只保护认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