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盖公章≠公司欠债,企业务必管好“章”和“人” - 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168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至2018年,韩某多次向颍某经营部购买五金电料等装修材料,累计欠款5700元。2019年4月11日,韩某向颍某经营部出具欠条,落款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并加盖“颍上县精某装饰有限公司”印章。韩某自认:该印章非颍上县精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印章的存在和使用毫不知情。颍某经营部多次催要欠款未果,遂将颍上县精某装饰有限公司和韩某一并起诉。
法院判决:韩某需在10日内支付颍某经营部货款5700元;驳回颍某经营部对颍上县精某装饰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被欠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天天可能踩的“大坑”:员工私盖公章,公司为啥不用还钱?
法院的核心观点很明确:个人行为≠公司行为! 韩某虽然是颍上县精某装饰有限公司的监事,但他盖章打欠条时没得到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完全不知情。就像你邻居偷偷用你家门牌号借钱,你没签字、没同意,自然不用替他还。但对企业来说,麻烦在于:如何证明“我不知情”? 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直接判公司“背锅”。
企业必须盯紧这3个风险点,否则可能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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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不能“放羊”
韩某能轻易盖出假印章,说明公司公章管理松懈。现实中,很多企业把公章随手放、让员工“先盖后补”,结果员工私刻印章签单,公司有口难辩。正确做法:- 公章必须专人保管,使用需书面审批(比如填《用章申请表》,写清用途、金额、对方信息);
- 定期核对印章使用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警。
小提示: 电子印章同样要设密码权限,别让“一键盖章”变成“一键甩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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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限要“划清界限”
韩某作为监事,颍某经营部误以为他能代表公司。但法院指出:职务≠授权! 普通员工、甚至高管,没公司明确授权就不能乱签合同。正确做法:- 对外签约前,向客户发送《授权委托书》(注明员工姓名、权限范围、有效期);
- 在合同里写明:“本合同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才生效”,别让员工口头承诺“算数”。
小提示: 新员工入职时,用简单语言签《岗位责任书》,写清“哪些事能做、哪些事要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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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过程要“留痕留证”
颍某经营部输在证据链断裂:送货单只有韩某个人签字,微信聊天记录也只显示和韩某交易。如果公司事后想追认(比如认可这笔买卖),但拿不出内部审批记录,法院照样不认账。正确做法:- 所有交易保留完整证据:合同、送货单(要求对方盖公章)、付款记录;
- 员工经手业务后,3天内向公司补交《业务备案表》,由法务或财务存档。
小提示: 老板口头说“你去办吧”,一定要补个微信文字确认,避免“秋后算账”。
总结一句大白话:
企业不是“背锅侠”!管好公章、划清权限、留好证据,才能让员工“干活不越界,公司不冤枉”。一次疏忽可能赔几万,但每天花10分钟规范流程,就能省下99%的麻烦。别等法院判决书下来才后悔——你的章,你的责,必须牢牢抓在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