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车服务中企业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将分担损失风险 - 颍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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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53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10日,韩某驾驶苏U×××**黑色大众普通客车在某加油站加油后,到该加油站洗车台洗车。第一遍洗车时,韩某将车开上洗车台,并由某加油站人员左右观察车辆停放位置,然后开始洗车,后韩某驾车低速通过洗车台,接着进行第二遍清洗;韩某再次将车开上洗车台,某加油站人员左右观察后进行洗车,韩某驾车低速通过洗车台时,因车辆与洗车机发生剐蹭,韩某便将车辆退出洗车台。事故发生后,双方便报警、报险,颍上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出警到达现场时,韩某经某加油站同意并留下电话号码后已驾车离开。被损坏的洗车机经青岛日森机电有限公司维修,某加油站支付维修费8142元。涉案款项经双方协商无果,某加油站遂起诉来院。
法院判决结果:某加油站最终获赔5071元(由苏州某保险公司从交强险和商业险中支付),自行承担3071元损失;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一辆车撞坏了洗车机,但法院的判决却给所有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警示:在自助服务场景中,如果企业没做好安全监督,出了事也得自己“买单”一部分!
为什么这么说?法院在判决里明确指出:某加油站在韩某第二次洗车时,虽然安排人员观察了车辆位置,但作为洗车服务的提供方,未能充分确保操作安全(比如没有明确指引或实时监控),存在一定过错;而韩某作为驾驶员,也没控制好车速和距离。因此,双方各担50%责任。最终,某加油站8142元的维修费,自己得咽下3071元的苦果。
对企业来说,这可不是“小事”:
- 自助服务≠甩手不管:现在很多企业推出自助洗车、自助充电、无人售货等服务,以为装好设备就完事了。但法院认为,企业作为服务提供者,必须对设备使用过程尽到“充分注意义务”——比如设置清晰的操作提示、安排人员现场指导或监控、定期检查设备安全等。如果像本案中只是简单“看一眼”就完事,一旦出事就可能被认定为“疏忽”。
- 损失分担很现实:别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本案中,虽然车辆投了保险,但因加油站自身有过错,保险公司只赔了部分费用。企业若想全额索赔,必须证明自己毫无责任——而这在实践中很难。
- 小疏忽酿大损失:洗车机维修才8000多元,但企业若因此被牵连进诉讼,还要耗时间、付律师费,甚至影响商誉。万一涉及人身伤害,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安全措施做“实”别做“秀”:在自助区域加装语音提示、地面标识、限速带,安排人员定期巡视(而非仅“观察一下”),并留存监控录像。例如,洗车台可设置自动感应装置,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启动。
- 用户协议要“显眼”:在设备旁张贴醒目的《使用须知》,写明“请按指引操作,超速或违规使用导致损坏需自行承担”,并让用户扫码确认知晓(拍照留存证据)。
- 定期“体检”别偷懒:每月检查设备螺丝是否松动、传感器是否灵敏,维修记录存档备查。本案中若洗车机本身有隐患,企业责任可能更大。
- 出事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像本案中及时报警、报险、保存现场视频很关键。但更重要的是,企业自己要主动记录服务过程——比如在监控系统中标注“人员已指导操作”,避免事后说不清。
记住:自助服务是便利,但便利背后是责任。法院不会因为“对方操作不当”就全盘免责,企业必须用实实在在的安全动作,堵住风险漏洞。否则,赔钱还是小事,伤了顾客、坏了口碑,才是真正的“血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