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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不等于工程款所有权人-宣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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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案号:(2023)皖1802民初53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丁某与高某、安徽某煌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宣州区法院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2019)皖1802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判决高某、安徽某煌有限公司归还丁某借款150万元及利息。履行期届满后高某、安徽某煌有限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18日,法院向桐城市住建局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安徽某煌有限公司在桐城市住建局的工程款及质保金3588400元。

2014年9月18日,安徽某煌有限公司与桐城市住建局签订了关于桐城市北八路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安徽某煌有限公司承建桐城市北八路工程。2019年1月30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书》。2019年10月15日,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2021年5月10日,桐城市审计局对该工程作出了审计报告,报告中载明施工单位为安徽某煌有限公司,审定工程金额为12265780.59元,已支付963.2万元,尚有工程尾款2633780.59元未付。

桐城某洲有限公司声称自己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与安徽某煌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持有安徽某煌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书,要求桐城市住建局将工程款支付给桐城某洲有限公司。2020年9月16日,桐城某洲有限公司以安徽某煌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2020年12月28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安徽某煌有限公司支付桐城某洲有限公司工程款2842274.74元。

2021年6月24日,丁某提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要求桐城市住建局直接向其支付工程款。经过桐城市法院一审和安庆中院二审,最终驳回了丁某的诉讼请求。

在丁某与安徽某煌有限公司、高某民间借贷案件执行过程中,桐城某洲有限公司对法院冻结工程款措施不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后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判决结果: 宣州区法院驳回了桐城某洲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桐城某洲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不能直接主张工程款所有权。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是:企业作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能不能直接主张工程款的所有权?答案是否定的!法院明确表示:即使企业真正完成了工程,但如果没有与发包方(如住建局)直接签订合同,工程款的法定权利人仍然是合同上的承包方(本案中的安徽某煌有限公司),而不是实际干活的企业。

为什么实际施工人不能直接要工程款?

  1. 合同关系决定权利归属:就像买东西要认准收银台一样,工程款的支付对象要看谁和发包方签了合同。本案中,桐城市住建局只和安徽某煌有限公司签了合同,所以法律上认为工程款应该支付给安徽某煌有限公司,而不是后面实际干活的桐城某洲有限公司。

  2. 委托付款不等于权利转移:虽然安徽某煌有限公司委托住建局把钱直接付给桐城某洲有限公司,但这只是"代付"关系,就像朋友帮你代收快递,快递的所有权还是你的。法院认为,这种委托不能改变住建局和安徽某煌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3. 实际施工人没有"工程款优先权":很多企业以为"谁干活钱归谁",但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最高法院明确规定,只有和发包方直接签合同的承包方才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只能向承包方要钱,不能直接向发包方要。

企业如何防范这类法律风险?

  1. 看清"合同主体"再干活:接工程前一定要确认谁是合同上的承包方。如果只是和"二包"、"三包"签合同,风险会很大。建议尽量与发包方或总承包方直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款支付责任。

  2.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和"委托书":本案中桐城某洲有限公司持有委托书,但法院认为这不足以证明工程款所有权。委托书只能证明付款方式,不能改变权利归属。企业应要求承包方提供书面担保,或争取让发包方在合同中确认实际施工人身份。

  3. 及时结算,避免拖延: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办理结算手续。本案中工程2019年就完工了,但工程款拖到2023年还在争议。企业应约定明确的付款时间节点,超过期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4. 关注承包方财务状况:本案中安徽某煌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导致工程款被冻结。企业在选择合作方时,应查询其是否有大量诉讼、账户冻结等情况。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天眼查"等平台了解对方信用状况。

  5. 农民工工资要单独保障:虽然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但法院认为这不能改变工程款权利归属。企业应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确保工资部分优先支付并保留凭证。

记住:在工程建设领域,"干活的不一定是拿钱的,拿合同的才是拿钱的"。企业作为实际施工人,要懂得通过规范合同、及时结算、关注合作方信用等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要等到工程款被冻结才后悔莫及。工程干得好固然重要,但法律风险防范更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