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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小问题不等于逾期交房责任-桐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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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881民初206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7月12日,程某与桐城市碧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程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桐城市某路某路某幢某室房屋,房屋总价1175934元。合同约定商品房交付条件为: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交付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前。

程某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8月28日向桐城市碧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20000元、335934元、820000元,共计1175934元,已结清全部房款。

桐城市碧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5日取得桐城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020年9月30日前该公司通过邮寄和电话方式通知程某收房,程某于2020年9月28日现场查验发现房屋存在瓷砖破损、石膏线脱落、客厅裂缝、出现霉点等问题,未收房。2021年5月28日,程某就涉案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向该公司发出告知函,要求负责修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后该公司就房屋瑕疵予以修复,程某以该公司未能完成全部修复义务为由一直未收房。2022年3月28日,程某以该公司逾期交房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022年5月31日,程某已领取钥匙接收房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具备交付条件并已通知收房,程某发现的质量问题仅属于一般瑕疵,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最终驳回了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一个小裂缝不等于房子不合格,更不等于开发商要赔你几十万!

这是很多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的常见误区。在这起桐城案例中,购房者程某因为房子有"瓷砖破损、石膏线脱落、客厅裂缝、出现霉点"等小问题,拒绝收房长达一年半,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近20万元违约金。但法院最终判决:这些小问题不构成逾期交房的理由,开发商无需赔偿。

为什么小问题不能拒收房?

想象一下:你买了一辆新车,发现车门有轻微划痕,你会直接退车并要求车商赔偿你一年的打车费吗?显然不会。房子也一样。法律上把房屋质量问题分为两类:

  1. 严重问题:地基不稳、主体结构有问题,或问题严重到根本不能住人(比如整面墙要倒塌、全屋漏水)
  2. 一般问题:墙皮脱落、瓷砖破损、小裂缝、霉点等不影响安全居住的小瑕疵

只有第一类严重问题,购房者才能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对于第二类小问题,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但不能拒绝收房。

企业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1. 合同条款要写"清楚"

    • 明确区分"主体结构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像本案中开发商在合同中写明:"只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导致无法正常居住的问题,才需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 不要笼统写"房屋质量合格",而要具体列出什么是"合格标准"
    • 简单说:合同里要像菜谱一样,把什么情况算"大问题"、什么算"小问题"写得明明白白
  2. 交付文件要提前"备齐"

    • 本案开发商聪明之处在于:2020年6月就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比约定交房日9月30日早了3个月)
    • 提醒企业:交房前务必确保已取得法定交付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测绘报告等),这是证明"房子合格"的铁证
    • 建议:至少提前1-2个月启动验收程序,避免因文件不全导致纠纷
  3. 通知收房要"留痕"

    • 本案中,开发商按合同地址寄送收房通知,后来程某地址变更却没通知开发商,法院仍认定"视为已送达"
    • 企业实操建议:
      • 合同中务必约定详细送达地址
      • 用EMS寄送重要通知(保留邮寄凭证)
      • 同时短信/微信提醒(截图保存)
      • 像本案这样约定:"地址变更需书面通知,否则原地址仍有效"
  4. 小问题要"快修"

    • 虽然一般质量问题不构成逾期交房,但拖着不修会激化矛盾
    • 本案开发商对房屋瑕疵进行了修复,这一点值得肯定
    • 建议企业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接到报修后1天内联系,7天内完成小问题维修
  5. 证据链条要"完整"

    • 从签约、付款、验收、通知到维修,每个环节都要留证据
    • 本案中开发商能拿出测绘报告、备案表、邮寄凭证、维修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 企业必备"四件套":合同原件、付款凭证、验收文件、沟通记录

给购房者的提醒:
发现房子有小问题时,正确的做法是:先收房→再要求维修→保留维修期间不便的证据(如租房发票),必要时可主张小额补偿。直接拒收房可能导致自己失去索赔权利,就像本案中程某不仅没拿到违约金,还自己承担了近一年的物业费和诉讼费。

房屋交易中,企业要记住:不是所有问题都算"大问题",但所有小问题都值得认真对待。通过规范合同、完善流程、及时响应,既能保障企业权益,也能赢得客户信任,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防范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