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将承担高额违约金-桐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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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881民初31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6年4月30日,桐城市某锐建材有限公司与汪某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其中约定强度等级为C15、C20、C25、C30泵送砼单价分别为280元/m³、290元/m³、300元/m³、310元/m³,非泵送砼单价分别为255元/m³、265元/m³、275元/m³、285元/m³;付款方式为最后一次供应商砼,商砼款付到70%,余下30%到2017年分两次付清,半年内付尾款一半,年底付清另一半尾款;违约责任: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2019年7月25日,汪某出具欠条和还款计划书各一张,明确尚欠桐城市某锐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货款181,610元,此款计划分三次还款:第一次是2019年年底付六万;第二次是2020年中秋节付六万;第三次是2020年年底尾款全部付清。
法院判决结果:
汪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桐城市某锐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款181,610元,并承担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的违约金61,202元,合计242,812元。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虽然看起来只是简单的"欠钱不还",但实际上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几个非常重要的警示,尤其是关于合同履行和风险防范方面。
1. "小违约"可能带来"大代价"
很多人以为,晚点付款只是小事,顶多被催一催。但这个案例中,原本18万多元的货款,因为没按约定付款,最后要多付6万多元的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一年就是18.25%的利息,这可比银行贷款利息高多了。很多企业老板在签合同时不注意看违约条款,等到真违约了才发现"代价太大"。
给企业的建议: 签合同前一定要认真看"违约责任"条款,不要觉得"反正不会违约"就随便签。如果对方提出的违约金过高(比如超过年化24%),可以要求修改。
2. 还款计划不是"缓兵之计"
有意思的是,这个案例中汪某在2019年7月还专门写了还款计划,承诺分三次还清,但后来还是没还。结果法院认定,违约金是从2019年7月25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原合同约定的2017年底开始。也就是说,写了还款计划但没履行,反而让违约金计算时间"重新开始"了!
给企业的建议: 如果对方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时付款,可以同意签订新的还款计划,但一定要在计划中明确:如果不按新计划履行,将从什么时间点开始计算违约金。同时,新计划最好有担保措施,比如让对方提供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3. 证据意识决定胜诉关键
为什么原告能赢?关键是有三样东西:合同、欠条、还款计划。这三样东西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正是根据这些书面证据,才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给企业的建议:
- 交易全程"留痕":合同要双方签字盖章,送货要有签收单,对账要双方确认,催款要有记录(建议用书面形式,如微信、邮件等)
- 重要变更必须书面化:口头承诺再好也不如白纸黑字。就像这个案例中,如果只有口头约定还款,没有写还款计划书,原告可能连违约金的计算起点都难以确定
- 定期对账:建议每季度或每半年与客户核对一次账目,让对方签字确认,避免时间长了账目混乱
4. 别等到"欠款成堆"才行动
这个案例中,债务从2017年拖到2019年,再到2021年才起诉,时间跨度近5年!时间拖得越久,对方可能越难找,财产可能越少,甚至可能破产。虽然最后赢了官司,但执行起来可能更困难。
给企业的建议:
- 建立账款预警机制:比如超过约定付款时间30天未付的,自动触发催收流程
- 分级处理欠款:小金额可先电话沟通,中等金额发书面催款函,大金额或长期拖欠的及时考虑法律手段
- 不要"碍于情面":很多企业因为是老客户、熟人就不好意思催款,结果小问题拖成大麻烦
最后提醒各位企业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合同就是"企业间的法律"。守约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一次违约可能换来短期"好处",但会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增加未来交易成本,甚至引来诉讼风险。养成"签约谨慎、履约诚信、留证充分"的好习惯,才能让企业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