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充分证据对承包商罚款将赔钱-太和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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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2民初17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3月12日,太和县某公司(甲方)与张某伟(乙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大润发(十四部)区域的快递揽收和派件业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向甲方支付2万元风险保证金。协议明确:双方不得拖欠应付款项;若一方违约造成损失,需赔偿损失并支付2倍违约金;合同期1年(2019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1日)。
同日,双方签订《快递业务代办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寄件、派件代存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管理费;乙方需保证快件安全,如有遗失需赔偿。
张某辉是张某伟招聘的员工。2024年4月,太和县某公司怀疑张某辉偷盗5件快递(价值1428.6元),以此为由对张某伟罚款30000元(后台账单显示为"内盗考核扣款")。同时,公司扣留了2024年7月1日前应结算给张某伟的派件费16232.06元。张某辉报警后,警方到其住所检查,未发现丢失快递,未予立案。太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也指出,公司应支付张某辉工资。后经劳动仲裁认定,张某辉与太和县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因其由张某伟招用、管理并支付报酬),公司最终与张某辉和解并支付了工资。
2024年7月1日,经太和县某公司同意,张某伟将快递站点转让给他人,但公司仍扣留张某伟共计47660.66元。张某伟起诉要求返还。
法院判决:太和县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张某伟支付47660.66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关键提示
核心问题:企业不能仅凭怀疑就对承包商罚款!
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太和县某公司虽怀疑员工偷快递,但警方已证实无证据,且未证明张某伟对张某辉的行为存在管理过失。公司却仍以"内盗考核"为由扣款近5万元,这属于无事实依据的违约行为。就像你怀疑邻居偷了你家鸡蛋,没找到证据就扣他工资,法院当然要判你赔钱!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懂):
1. 罚款必须"铁证如山",不能靠"我觉得"
- 错在哪:公司仅凭内部怀疑就扣款,连警方都没查到证据。
- 怎么办:
- 发现快件丢失等异常,先固定证据:保存监控录像(至少存30天)、让当事人写情况说明、找目击者签字。
- 例如:快递少了,立刻调取仓库监控、核对交接记录,别等一周后再"想起来"是谁弄丢的。
- 记住:没有监控、没有签字、没有书面记录=没有证据=罚款无效!
2. 别把员工过错"甩锅"给承包商
- 错在哪:张某辉是张某伟招的人,工资也是张某伟发,与公司无直接劳动关系。公司却把员工个人行为的责任全推给承包商。
- 怎么办:
- 签合同时写清责任边界:
✅ 正确写法:"若因承包商管理不善导致快件丢失(如未锁仓库、纵容员工偷盗),承包商需赔偿。"
❌ 错误写法:"发生内盗,承包商一律罚款5万元。"(太模糊!) - 日常管理中:
- 要求承包商提供员工培训记录;
- 发现问题先书面通知整改(例如:"你站点3月丢失2件快递,请5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别直接扣钱。
- 签合同时写清责任边界:
3. 扣款必须"按合同走流程",不能拍脑袋决定
- 错在哪: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致甲方赔偿才可扣保证金",但公司创设了"内盗考核"这种合同里没有的扣款名目。
- 怎么办:
- 签合同时:列明所有可能扣款的情形和标准(例如:快件丢失按实际损失赔,不搞"一刀切罚款")。
- 扣款时:
① 书面通知承包商原因和金额;
② 给3-5天申辩期;
③ 双方确认后再扣。 - 案例教训:公司微信上让张某伟"拍照发身份证"补材料,却没让他签字确认扣款,最终法院认为"程序不合法"。
一句话总结
企业对承包商罚款,证据是命、合同是尺、流程是线——没证据=白罚,超合同=乱罚,没流程=瞎罚,最终全得自己赔!下次再遇到"员工可能偷东西",先问自己:监控存了吗?合同写了吗?对方签字了吗?少一样,就别动手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