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收到工作量信息不及时确认可能被视为认可-南陵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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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223民初290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5月15日,南陵县某公司因需平整张某场地上的沙场,通过张某介绍联系何某开挖机作业,双方约定劳务费为240元/小时。
何某工作期间,每日通过微信将工作时长(如"7:20到11点20,12点到5:30今天共9小时30分")发送给张某。张某则将部分工作现场视频发给该公司经营者胡某的配偶陶某忠,并在完工四天后通过微信告知陶某忠总工时为56.5小时。陶某忠收到信息后始终未提出异议。
2023年3月2日,胡某向何某支付5000元,但剩余款项一直未付。何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9460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南陵县某公司需向何某支付8560元劳务工资及利息(自2023年9月5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付清为止),驳回何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关键问题:企业收到工作量信息后"装沉默",可能被法院直接视为认可!
本案中,南陵县某公司败诉的核心原因很简单:
- 公司明知陶某忠每天收到挖机工作视频和工时明细(比如"56.5小时"的总时长),却4天内既不核对也不回复;
- 开庭时拿不出任何证据推翻这些记录,反而辩称"张某无权确认工时"——但法院认为:你收了信息不吭声,等于默认同意!
对企业来说,这简直是"教科书式"的反面案例。很多老板以为"拖着不回应就能压价",结果反而要多付钱+利息+诉讼费。要避免这种坑,企业必须做到"三及时、两留痕":
✅ 三及时:工作量确认不能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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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指定"唯一确认人"
- 别让第三方(如案例中的张某)随意签字!必须书面明确谁有权确认工时(比如"仅项目经理王某签字有效"),并提前告知合作方。
- 错误做法:口头说"张某帮忙看着",却不出具授权书。
- 正确做法:签订合同时写明"工作量需由甲方指定负责人书面确认,微信记录需备注'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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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核对信息
- 收到工作量信息(微信/邮件/单据)后,48小时内必须完成核对:
- 无异议→立即回复"确认无误";
- 有疑问→书面指出问题(如"5月18日工时多计2小时,请提供现场视频")。
- 切记:超过3天不回复=法律上默认认可!
- 收到工作量信息(微信/邮件/单据)后,48小时内必须完成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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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付款争议
- 支付部分款项时,务必备注"此为预付款,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工作量为准"。
- 反面案例:本案中公司付了5000元却未写明性质,法院直接认定这是对总费用的部分履行。
📝 两留痕:关键证据这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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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沟通必须"闭环"
- 微信发工单后,要求对方回复"已收到";
- 核对工时时,用语音转文字功能(避免语音消息丢失);
- 重要提示:每月备份聊天记录!手机换新或丢失=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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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杜绝"甩手掌柜"
- 案例中公司以为"陶某忠偶尔来现场就行",结果埋下大雷。
- 必须做到:
- 每日安排专人现场监工并签字;
- 外出时授权他人必须签《临时授权书》(注明权限范围);
- 拒绝"口头委托"——没白纸黑字的授权=没授权!
💡 最后划重点
很多企业主觉得"小活计不用太较真",但本案9460元的欠款,最终让公司多赔了1000多元利息+诉讼费。劳务合作中,及时确认工作量不是"麻烦",而是省钱的护身符! 从今天起:
- 收到工时信息→当天处理;
- 发现问题→立刻书面留痕;
- 付款前→100%确认无争议。
沉默不会带来胜利,只会带来败诉判决书——这条铁律,请所有老板刻在办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