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借建筑资质给他人挂靠施工可能面临无法收回工程款风险-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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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赣0483民初68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12月21日,江西星子县某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庐江县某公司签订《星子县华林枭木山石英矿开采承包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其矿山开采许可证范围内的矿石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承包开采期限为五年(2018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2018年3月20日,九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权人为江西星子县某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石英岩,矿区面积为0.2647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8年3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
2021年8月4日,第三人孙某作为乙方与甲方陕西某建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约定: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人)经营责任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设立江西星子县某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并任命孙某为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乙方承包范围: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准。合同期限为1年,即2021年8月4日起至2022年8月3日止。同日,陕西某建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庐江县某公司签订《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庐江县某公司将矿山的掘进工程、平巷开拓、采矿工程及井下辅助工程承包给陕西某建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期限为2021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4日。合同中载明"乙方签订合同后,委派孙某为本项目负责人,全权代理本项目的施工管理、财务结算等"。代某代表庐江县某公司、孙某代表陕西某建有限公司在该合同上签字。
2021年11月8日,江西星子县某业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建有限公司签订《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协议中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与范围等内容均为空白。
2022年7月23日,陕西某建有限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载明"兹授权委托卢某同志为我公司驻江西星子县某业有限公司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负责工程款结算及工人工资发放相关事宜"。同日,孙某等出具授权书,载明"本人孙某,系江西星子县某业有限公司采掘施工工程承包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卢某为我方代表,长期代理工程款结算"。
2023年5月4日,庐江县某公司项目负责人代某作为该公司代理人,与孙某签订了《江西星子县华林枭木山石英石矿合同解除协议》《关于枭木山石英石工程总结算及补贴协议》《枭木山石英矿关于受伤工人的处理协议》三份协议。协议约定工程款合计731800元,代某当天通过银行转账向孙某支付681800元,后通过微信转账分三次支付50000元,全部付清。另查明,孙某与案外人祝某、封某、祝某系合伙关系。庭审中,封某出庭作证称:合伙人与陕西某建有限公司关系为挂靠,合伙人使用陕西某建有限公司的资质,陕西某建有限公司收管理费。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陕西某建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446元由陕西某建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家建筑公司(陕西某建有限公司)把自家的"施工资质"借给别人干活,结果工程款被实际干活的人领走了,自己反而一分钱要不回来。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关键就两点:
第一,挂靠行为本身就是"纸老虎",法院不认账。
陕西某建有限公司和孙某签的协议里写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还让孙某当项目经理全权负责。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挂靠"——孙某借陕西某建的资质接工程,陕西某建只收管理费,不真金白银投钱、管工地。法院直接认定:这种操作违反国家规定,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实际干活的孙某才是真正的"老板",他直接找发包方(庐江县某公司)结算工程款,完全合法。
第二,企业只挂名不干活,等于把钱袋子拱手让人。
陕西某建公司以为出个资质就能稳赚管理费,结果发包方已经把73万多工程款全给了孙某。陕西某建公司既没参与施工管理,也没垫付过材料款、工人工资(连工伤赔偿都是孙某直接处理的),法院当然不会支持它再向发包方要钱。更麻烦的是,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陕西某建公司作为资质出借方,还得替孙某"背锅"担责!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敲响三记警钟:
- 资质不是"摇钱树",乱借等于埋雷。 很多企业觉得"反正我不干活,借个资质收点管理费很轻松",但一旦发生纠纷,工程款可能被实际施工人拿走,企业反而要承担质量、安全等连带责任,甚至被住建部门吊销资质。
- 合作必须"真参与",别当"甩手掌柜"。 如果要和他人合作,必须让企业真正管起来:派专人盯工地、亲自采购材料、直接发放工资、保留所有凭证。像本案中连安全生产协议都填空白,出了事连责任都划不清!
- 签协议要"堵漏洞",别留把柄。 即使采用内部承包模式,也要在协议里写清楚:企业必须实际参与管理,工程款必须打入公司账户,禁止实际施工人私自结算。否则就像陕西某建公司,光有"项目经理"的名头,却控制不了钱和人,最后人财两空。
一句话提醒: 建筑资质是企业的"身份证",不是可以随便出租的"共享单车"。想赚钱可以,但必须真投入、真管理、真担责,否则今天省下的管理精力,明天可能变成巨额赔偿和诉讼败诉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