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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解除长期服务合同需赔偿对方预期利益损失-庐江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庐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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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568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因庐江某桥镇"三线三边"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需要,由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向社会招标,经该中心评标委员会评定,庐江某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中标(成交)金额3649383.61元。后庐江某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与庐江某桥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9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第1条第(2)款明确约定服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4年。合同生效后,庐江某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按约定履行义务。至2018年9月14日,庐江某桥镇人民政府发函称因庐江县城乡一体化保洁要求,终止合同履行。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公司对合同终止损失进行评估,结论为造成庐江某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损失价值468925元,该公司支付评估费4600元。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庐江某桥镇人民政府支付庐江某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468925元、评估费4600元,合计473525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以47352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为什么一个"提前解约"要赔近50万元?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庐江某桥镇人民政府签了4年保洁合同,只干了1年多就发函说"因政策调整"要终止合同。表面上看是政府行为,但法院判决明确指出——合同就是合同,不能说撕就撕!镇政府辩称已额外支付10万元补偿,还拿出8份通报证明保洁公司"服务差",但法院认为这些理由不成立,仍要全额赔偿剩余合同期的预期收益。

企业最该警惕的3个风险点:

  1. "政策变化"不是免死金牌
    很多企业(尤其和政府合作时)以为"上级要求调整"就能随便解约。但本案中,法院认为"城乡一体化保洁要求"属于镇政府自身工作安排,不能成为违约借口。就像您租房开餐厅,不能因为房东儿子要结婚就赶您走——合同约定的期限就是底线!

  2. 服务差≠能直接解约
    镇政府提供了8次考评倒数的证据,法院却说:"合同里没写考评倒数3次就能解约啊!"这就提醒企业:合同里没写的违约情形,事后很难用来免责。如果您要保留解约权,必须在签约时白纸黑字写清楚"连续3次服务评分低于80分,甲方可解除合同"。

  3. 口头补偿可能打水漂
    镇政府曾支付10万元并称是"终止补偿",但因没签书面协议写明"此款为最终补偿",法院直接认定这是两码事。这就像您借钱给朋友说"这5000块不用还了",但没写收条,最后可能还要还——所有补偿必须签补充协议!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签合同时画好"逃生通道"
长期合同务必约定:"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重大调整,双方可协商提前解约,补偿标准为剩余合同期收益的XX%"。别等出事才扯皮,把解约规则提前定好。

解约前先做"损失评估"
想提前终止合同时,先自己算清对方损失(就像本案的46万预期收益)。如果赔偿金额远超继续履约成本,宁可咬牙做完也别毁约——本案中镇政府多赔的钱,够付半年服务费了!

证据管理要像"记账"一样日常化
镇政府败诉关键:拿不出合同约定的解约证据。建议企业:

特别提醒:大客户≠能随便欺负供应商!本案中作为甲方的镇政府照样赔钱,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主体"。2023年全国服务合同纠纷中,68%的败诉方都是单方解约的企业(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下次想"终止合作"前,先问自己:赔得起吗? 签合同不是走流程,而是给未来买保险——保险费就是多花的那半小时,把解约条款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