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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转包分包下实际施工人不能直接向发包方追讨工程款-仙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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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535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
发包人仙桃某园有限公司与承包人广东某乙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日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仙桃某园公司将仙桃南湖路项目4、5、7-9、12、13#楼装修工程发包给广东某乙有限公司。此后,广东某乙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木工、不锈钢装修工程分包给深圳某甲有限公司,深圳某甲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劳务分包给肖某并签订《仙桃南湖路项目4、5、7-9、12、13#楼木工、不锈钢装修工程劳务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为4、5、7-9、12、13#楼公区所有木工、不锈钢、玻璃门;承包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即肖某包工、包料、包辅材;合同不含税暂定价446153.16元;进度款按完成量70%支付;结算后支付至总价97%;预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肖某按约完成施工,于2024年4月20日出具《工作联系单》确认工程竣工,深圳某甲有限公司驻场负责人左某签字确认。经结算,工程造价473193.16元,深圳某甲有限公司已付398535.79元,尚欠工程款60461.58元及质保金14195.79元未支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深圳某甲有限公司向肖某支付74657.37元及逾期利息(工程款部分自2022年11月23日起计息,质保金部分自2024年11月23日起计息),但驳回肖某要求广东某乙有限公司和仙桃某园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核心风险提示:多层分包链条中的"付款断链"风险

看完这个案例,很多老板可能会疑惑:明明是仙桃某园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为什么最后"跑路"的却是中间的小公司?为什么法院不直接让开发商把钱付给干活的包工头?这背后隐藏着一个建设工程领域极其普遍却极易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多层分包下的"付款断链"问题

简单说就是: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后,最底层的施工人(如包工头)很难直接向开发商要钱!

本案中,仙桃某园有限公司(开发商)→广东某乙有限公司(总包)→深圳某甲有限公司(分包)→肖某(个人包工头),形成四层链条。当深圳某甲有限公司因广东某乙有限公司未付款而拖欠肖某工程款时,肖某想跳过深圳某甲有限公司直接找开发商要钱,法院却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关键三点:

  1. 法律不保护"多层转包"链条:最高法明确规定,只有直接与发包人(开发商)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分包人,其下游的实际施工人才能向开发商追讨欠款。本案是"开发商→总包→分包→包工头"的三层分包,肖某作为最末端的包工头,法律不支持他跳过前面两层直接找开发商。

  2. 合同无资质直接"无效":肖某作为个人没有施工资质,与深圳某甲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虽然工程合格仍能拿到钱,但失去合同保护意味着他无法主张原合同中的有利条款(如高额违约金)。

  3. 质保金返还"暗藏陷阱":合同约定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退还,但没写具体时间。法院按司法解释直接认定"满两年必须退"。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忽略这点,等发生纠纷才发现质保期被"缩水"。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开发商/总包方注意:
别以为"层层外包"就能隔绝风险!虽然本案开发商免责,但如果你们明知分包违法仍放任不管(如默许多次转包),或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法院仍可能判你们承担责任。务必做到:

分包公司注意:
深圳某甲有限公司的惨痛教训:上游不付款≠你能不付下游!即使广东某乙有限公司欠你钱,你仍要先付清肖某的工程款,再自己去向上游追偿。千万记住:

包工头/小施工队注意:
个人接工程风险极高!本案肖某虽然赢了官司,但:

最后划重点:
建设工程不是"击鼓传花"游戏!2025年已有超过60%的工程欠款纠纷源于多层分包。企业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付款条件"和"质保期限",未来可能省下百万诉讼费。记住:合同是铠甲,不是废纸;资质是门票,不是摆设。 遇到工程款拖欠,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比盲目起诉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