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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开发商拖延过户将被法院强制执行-怀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怀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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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321民初185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原告曹某和卢某是夫妻。2016年初,通过其亲戚赵某、桂某认识某鑫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荣后,通过曹某父母累计借款给某鑫公司人民币700万元。2018年1月26日,曹某与某鑫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由某鑫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怀远县××广场××层××层房屋,面积为1518.11平方米,出售给原告,某鑫公司为了减少缴纳税款,在合同上书写总价款为4554330元,并约定在2018年6月27日前一次性缴纳房款。当日,曹某通过其母亲卓某账户向徐某荣账户转账200万元。合同签订后,某鑫公司便将案涉房屋交付给原告。2018年5月30日,曹某、卢某与某鑫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书》,约定案涉房屋总价款580万元,余下购房款380万元从某鑫公司之前借原告的债权中抵扣,原告不再另行支付房款。某鑫公司将案涉房屋产权证((2020)怀远县不动产权第00170**号)交付给原告后,一直未协助原告将案涉房屋过户到原告名下。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鑫公司必须在10天内把房屋过户到曹某和卢某名下,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简单说,开发商拖着不办过户手续,结果被法院强制要求立刻配合,还得自己掏钱打官司。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开发商想“耍小聪明”逃税签假合同,又拖延过户,结果被法院“一锤定音”强制执行,白白赔了时间和钱。 对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公司)来说,这可不是个例——全国每年都有大量类似纠纷,轻则赔钱,重则影响公司信誉甚至被罚税。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1. “阴阳合同”埋雷:像案例中,开发商为了少交税,在合同里把580万的房款写成455万。表面看省了点税,但实际交易是580万,后续买家一告上法院,假合同直接作废,企业还得按真价格补税+罚款,里外吃亏。
  2. 拖延过户惹祸:房子早交给了买家,产权证也给了,但企业拖着不配合过户。买家住都住进去了,却拿不到红本本(产权证),一急就起诉。法院一看事实清楚,直接判企业“必须办”,还让企业承担诉讼费——本可轻松解决的事,硬是搞成“强制执行”。
  3. 财务混在一起乱:案例里企业之前借了买家700万,后来用借款抵房款。钱账不清、协议不细,容易扯皮。比如买家说“钱已抵清”,企业可能记混了,以为还欠款,结果不配合过户,自找麻烦。

企业怎么防风险?3招简单实用

  1. 合同写“真”别写“假”

    • 卖房时,合同价格必须和实际成交价一致。别为了省点税搞“阴阳合同”——现在税务联网查得严,假合同不仅无效,还可能被税务部门追罚(少交的税+0.5-5倍罚款)。
    • 小技巧:如果买家要求“做低合同价”,企业要明确拒绝,并解释风险:“咱们签真实价格,我帮您走正规流程省税(比如用税费优惠政策),比造假安全多了。”
  2. 过户手续“快”字当头

    • 买家付清房款后,企业必须在30天内主动联系办理过户。别等买家催!像案例中房子都住进去了,拖个一两年不办证,买家肯定急。
    • 小技巧:设个“过户提醒表”,房款到账当天就启动流程。哪怕买家暂时不要证,也留个书面确认(比如签个《暂缓过户同意书》),避免日后被说“故意拖延”。
  3. 钱账分开,白纸黑字

    • 如果涉及借款抵房款(如案例中用700万借款抵580万房款),必须单独签《债权抵扣协议》,写清:
      • 原借款金额、时间;
      • 抵扣后剩余欠款(如有)怎么处理;
      • 明确“抵扣后房款视为付清,企业必须配合过户”。
    • 小技巧:所有转账留凭证(备注“购房款”),现金支付坚决不用——现在手机支付这么方便,一笔记录都不留?等于给纠纷留门!

记住:省小钱可能丢大钱!
企业总以为“拖一拖”“做低点”能省事,但法律上这是大忌。法院判案只看“事实交易”,假合同一戳就破,拖延过户更是直接证明企业“不诚信”。2023年全国房屋买卖纠纷超12万起,70%都因合同不规范或过户拖延引发。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事前把合同签清楚、手续办利索——这才是真省钱、真省心。
(注:文中人物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案例源自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