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和权限,避免表见代理风险-怀远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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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321民初892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3月6日至2017年,怀远县某发石材有限公司为怀远某寺加工石材,2017年10月23日,怀远县某发石材有限公司与安远某管委会、释某清进行结算尚欠330644元加工费用没有支付。
法院一审判决怀远某寺支付加工费330644元及利息(从起诉日2022年11月7日起算),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怀远某寺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坑”:明明和寺庙签了合同,寺庙却说“人早离职了,不算数”,法院为啥还判它付钱?关键就在于“表见代理”和“诉讼时效”两个点。
啥是表见代理?通俗说就是“你以为他有权,他就真有权”。
释某清原本是寺庙负责人,但结算前已辞去职务。可石材公司不知道这事,释某清还拿着寺庙公章签单子,石材公司自然相信他能代表寺庙。法院认为:只要企业不知情,这种“误会”就得由寺庙担责。现实中,很多企业吃哑巴亏——比如和对方销售签合同,事后对方说“这人早被开除了”,但企业没证据证明当时知情,钱照样得付!
诉讼时效咋算?没写付款时间,就从你催款那天起算。
寺庙辩称“欠款是2015年的,过3年就作废”。但法院指出:合同和结算单都没写啥时候付钱,时效就从石材公司起诉那天(2022年)开始算,根本没过期。很多企业以为“欠条写了日期就得3年内要”,其实关键看合同约定——没约定付款期,你随时能要,但拖太久可能证据难找。
企业咋避坑?三条实用建议:
- 签合同前“查身份”:
- 别光看对方名片!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写明“某某人有权签XX类合同”。
- 对方是寺庙、协会等特殊主体?先查它有没有登记证(比如本案寺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避免和“皮包组织”交易。
- 合同里“写清楚”:
- 必须写明付款时间(例如“货到后30日内付清”),别留空白。
- 如果对方是管理委员会等内部机构(如安远某管委会),直接和主体单位(寺庙)签,别让“中间人”背锅。
- 欠款后“快行动”:
- 每隔1-2年发书面催款函(微信、邮件也行),保留证据。时效从你最后一次催款起重新计算,不怕拖成“死账”。
- 发现对方换负责人?马上核实新授权,别等结算时才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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