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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以司机缺从业资格证拒赔!-和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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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0523民初345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19年4月1日,南京某海粉煤灰公司员工张某驾驶苏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张集何兴村路口与全椒某新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某驾驶的皖M×××××号重型罐式货车相撞,导致全椒某新公司车辆损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全椒某新公司委托评估,认定车辆损失148950元、施救费13000元;另主张车辆停运110天(2019年4月1日至7月20日),停运损失113080元。
苏A×××××号车登记车主为南京某海粉煤灰公司,在平安财保马鞍山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但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张某未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商业险部分。

法院判决结果:

  1. 保险公司赔偿全椒某新公司车辆损失、施救费等共计161950元;
  2. 当涂某盛运输公司赔偿2000元(已垫付款项);
  3. 南京某海粉煤灰公司赔偿停运损失31440元;
  4. 驳回全椒某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过高的停运损失主张)。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两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交通事故,却暴露了企业经营中极易踩坑的两个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赔不赔钱”和“赔多少钱”:

风险一:以为“司机没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不赔”,结果白忙一场!

保险公司辩称:“司机张某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属于违法,我们商业险不赔!” 但法院明确驳回了这一说法,理由很实在:

企业该怎么做?

风险二:“拖着不修车”想多要停运损失?法院只认合理时间!

全椒某新公司主张停运110天(4月撞车,7月才评估),索赔11万多元停运损失。但法院只支持了30天(3万多元),理由很直白:

企业该怎么做?

关键提醒

这场官司最值得企业主警醒的是: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未必合法,但企业自己“作死”拖延维修,法院真会砍掉你的赔偿! 今后遇到类似事故:
1️⃣ 先盯紧保险条款——无从业资格证拒赔?直接投诉到银保监会!
2️⃣ 48小时内启动维修——修车慢≠停运损失高,合理时间才受法律保护。
别让本可避免的疏忽,变成账上白花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