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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未交付对方导致违约索赔失败 - 萧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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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322民初90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9月28日,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宿州市某路管理局发包的工程。2017年10月份,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和县某海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工程合作合同》。约定工程的施工任务全部由乙方承担,驻地建设由乙方完成,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项目的监控、协调及合同管理;合同金额37816876.75元;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由乙方全面负责履行。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所需要的劳务、材料、设备及运营资金。本项目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终止或解除,乙方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量,按照乙方和甲方原约定90%计算,同时甲方收取的所有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工程合作合同》签订后,2017年12月,被告组织人员和机械进入工地施工,并在2019年3月11日由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向安徽环某公路沥青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购买了工程所需的相关材料等。2019年12月10日,经原被告对账确认,被告施工的工程已发生费用为7087554元,尚欠他人材料款及其他费用1771157元。后被告因工程款与原告发生争议,于2020年7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和县某海施工的工程价款为897.4606万元,而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其工程款930万元,已付清工程款,于2021年1月18日作出判决,依法驳回了和县某海公司的诉讼请求。

另查明,原告未把《工程合作合同》交付给被告。在被告施工期间,原告分别与安徽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宏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鑫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世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将工程的其他施工任务交给了上述第三方,并支付了相应工程款,并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全部工程,于2020年6月验收合格。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赔偿1000万元损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签订合同后不把合同文本交付给对方,当发生纠纷时,索赔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本案中,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和县某海公司签订《工程合作合同》后,竟然没有把合同文本交给和县某海公司。后来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和县某海公司中途撤场,导致其需要找其他公司完成剩余工程,于是起诉要求和县某海公司赔偿1000万元损失。

但法院审理发现:第一,已有生效判决确认和县某海公司已完成其应做的工程量,且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支付了相应工程款;第二,因为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把合同交给和县某海公司,所以无法证明和县某海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整个工程都该由它来做;第三,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己在和县某海公司施工期间,就把部分工程又分包给了其他几家公司,这说明不是和县某海公司中途撤场,而是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己把工程分包出去了。

因此,法院认为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赔偿1000万元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这个案例给企业的启示非常明确:

  1. 合同交付是基本义务:签订合同后,一定要把合同文本交付给对方,并让对方签收。不要以为"反正大家都清楚"就不给合同,没有合同文本,对方可能真的不知道全部内容,发生纠纷时你就会很被动。

  2. 证据意识要强:如果认为对方违约,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对方提前撤场的书面通知、现场照片、视频等。不能仅凭自己单方面说"他撤场了",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

  3. 不要自己"挖坑":本案中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己把工程分包给其他公司,却反过来怪和县某海公司撤场,这明显说不过去。企业自己做的行为,不能转嫁责任给他人。

  4. 损失计算要合理:索赔金额不能随便编造,要有依据。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或者保留好实际损失的凭证,比如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付款记录等。

  5. 先解决根本问题: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先与业主进行最终结算,就直接向和县某海公司索赔,这就像"还没算清自己亏了多少,就先找别人要钱",法院当然不会支持。

企业朋友们,签订合同不是走过场,合同交付、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你的权益。特别是在建设工程这类大额合同中,一定要规范操作,该给的合同要及时给,该留的证据要留好,该履行的义务要履行到位。否则,就像本案中的安徽某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样,本想索赔1000万元,结果不但一分钱没要到,还要自己承担近4万元的诉讼费,真是得不偿失!

记住:合同不仅是约束对方的工具,也是保护自己的盾牌。规范签订、交付和履行合同,才能真正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