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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无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必须理赔-凤阳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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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63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6月8日,凤阳某高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某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为378000元,并投保了不计免赔。保险单特别约定第一受益人为山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险期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
2020年12月13日,沈某耕驾驶皖M×××**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行驶至蚌埠市龙子湖区交叉口往北200米处时,车辆发生后翻,导致驾驶员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进行了处警登记,警情详情单记载为“单方肇事”,但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凤阳某高物流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了维修,并委托安徽某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损失。经法院委托,该评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出具报告,认定车辆损失为35602元,凤阳某高物流有限公司为此支付评估费3000元。因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凤阳某高物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向凤阳某高物流有限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38602元(含车辆损失35602元和评估费3000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从案例中学关键经验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坑”:保险公司以“没有交警开的事故认定书”为由拒赔,但法院为什么判企业赢了?核心就一句话:单方事故中,只要有其他证据(如报警记录)证明事故真实发生,保险公司就不能耍赖不赔!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没交警认定书=白忙活”,结果白白损失维修费,甚至打官司耗时耗力。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怎么避免这类风险。

风险在哪?企业最容易犯的三个错误

  1. 出事后只顾修车,忘了留证据
    比如本案,沈某耕开车侧翻,交警没开事故认定书(单方事故常见),企业就以为“没证明=不能赔”。其实,报警后的处警记录、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都是铁证!但很多企业着急修车,没保存这些,保险公司一说“你没证据”,就傻眼认栽。
    → 防范贴士:事故一发生,马上做三件事——① 打110报警,务必让警察写清“单方肇事”等细节;② 用手机拍现场全景、车辆损坏部位;③ 别急着修车,等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如果对方拖延,就书面通知留存证据)。

  2. 以为“第一受益人”条款让自己没资格索赔
    本案保险合同写了“第一受益人是山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就误以为“钱只能给融资租赁公司,我不能要”。其实法院说得很清楚:只要车辆修好了、正常运营,融资租赁公司的权益没受损,企业作为被保险人照样能直接找保险公司要钱!
    → 防范贴士:签保险合同时,别被“第一受益人”吓住。重点看两点——① 车辆是否已还清贷款(还清后权益归企业);② 事故是否影响第三方权益(如本案车辆已修好)。有疑问,提前让律师审合同,别等出事才慌。

  3. 评估费、维修费“自掏腰包”不追偿
    企业常觉得“评估费几千块,算了别折腾”,结果保险公司更嚣张。本案法院明确:评估费是确定损失的必要开支,必须由保险公司买单!可现实中,很多企业因嫌麻烦放弃索赔,白白多花冤枉钱。
    → 防范贴士:花小钱留凭证!评估要选正规机构(像本案安徽某盈公司),发票写清“车辆损失评估”;维修时让4S店列明细单。这些钱都是保险公司该付的,一分别让步。

一句话总结给企业:出事别慌,证据为王!
保险理赔不是“等保险公司发善心”,而是靠证据说话。学学凤阳某高物流公司:报警记录当“护身符”,专业评估当“计算器”,合同条款当“照妖镜”。只要证据链完整(报警→评估→维修),哪怕没事故认定书,法院也站企业这边。建议老板们:每年检查一次保险合同,出事24小时内固定证据,小风险早处理,大损失全避免。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只帮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