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中出具收条后难再主张质量问题 - 凤台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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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421民初63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为李某代加工某雅服饰28584款1544件,双方约定每件加工费21元,后因袖子增加压线工序每件加1元,增加左胸袋工序加150元(300×0.5元),合计加工费用34118元,约定以上款项于2020年10月7日前付清。李某于2020年8月7日给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出具载明上述内容的《收条》一张,收条中还备注:“实际运费从加工费中扣除,如有返修在人民币1000元内加工厂负责,超出加工厂不负责。”2020年10月16日,李某通过微信向毕某军转账支付20000元加工费,李某认为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加工的部分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给其造成损失30000元,拒绝支付余款。另查明,2023年7月3日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张某军变更为张小军,毕某军系张某军之妻。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李某需向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加工费14118元;同时,李某要求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赔偿30000元损失的反诉请求被全部驳回。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加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企业一旦在收货时出具书面收条(尤其是包含质量责任条款的),事后很难再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货款或索赔。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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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1:收条是“质量认可”的铁证
李某在2020年8月7日亲自写了收条,不仅确认了加工数量和费用,还白纸黑字写明“如有返修在1000元内加工厂负责,超出不负责”。这意味着,他当时已验收货物,并限定了质量问题的处理范围。事后他声称服装有严重问题导致客户扣款3万元,但法院根本不信——因为收条相当于他自己签了“质量合格”的确认书。企业注意: 收货时千万别图省事随便打收条!如果货物有问题,必须当场写清楚“暂收,待整改后确认”,或者直接拒绝签字。 -
风险点2: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过期作废
李某说2020年10月就发现质量问题,但拖到2023年12月才反诉索赔。法院认为:从发现问题到起诉已超3年,远超合理处理时限。更关键的是,他没保留任何证据证明问题真实存在(比如客户扣款通知、质检报告)。企业注意: 如果发现加工产品不合格,24小时内就要书面通知对方,并拍照、录像、留样品。同时,务必在1年内解决纠纷(法律上叫“诉讼时效”),否则就像过期食品,再喊“坏了”也没人认账。 -
风险点3:收条备注条款是“护身符”,企业必须学会用
本案中,收条那句“1000元内负责,超出不负责”成了凤台县某锦服装有限公司的救命稻草。法院直接按这条认定:就算真有问题,李某也只能索赔1000元,绝不可能扣掉3万元。企业注意: 今后签加工合同时,一定要主动加一句类似条款:“验收后X日内未提书面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小问题维修费超XX元,委托方自行承担。” 这比事后扯皮强一百倍!
一句话总结: 加工合同中,收货签字前务必验清质量、写清责任,否则一纸收条可能让你赔光家底。企业老板们记住:“签字即认账,拖延毁证据,条款定生死”——这是无数官司用真金白银换来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