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家问题不构成不可抗力企业仍需双倍返还定金 - 中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中牟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豫0122民初74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7日,江苏新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甲方)与中牟县诚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约定:甲方提供“巴西八件套”1079箱,金额1537672.69元,交货时间2021年10月30日前,交货地址天津,乙方自提;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支付定金20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如货物到港后甲方不交货,需赔偿1倍定金并退还定金;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海关抽检、天灾人祸等)无法交货,甲方无需担责。乙方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0万元定金,附言“431件套定金20万”。此后,乙方多次催促交货,但甲方称因上一手卖家徐州优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经办人死亡,无法取得货物,导致交货失败。双方协商未果,乙方诉至法院,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赔偿律师费1.4万元。

法院判决:江苏新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牟县诚某商贸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赔偿律师费1.4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江苏新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不能因为“上家出问题”就理直气壮不交货,法院不认这种“甩锅”理由
很多老板觉得,上游供应商违约或出意外(比如本案中上一手卖家经办人死亡),自己就能跟着免责。但法院明确说了:这不属于“不可抗力”!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必须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洪水。而上家问题往往是企业自己能预防或转嫁的风险——比如你签合同时没查清上家实力,或没买保险,这属于“自己没把好关”,不能怪到天灾人祸头上。

对企业来说,这起官司暴露了两大风险:

  1. 合同条款别“想当然”:本案中,双方合同列了“台风、海关抽检”算不可抗力,但没写“上家跑路”这类情况。结果甲方以为经办人死亡是“天灾人祸”,法院却说:上家死了≠你必须交不了货!你完全可以提前签备用供应商协议,或者在合同里明确“供应链中断”的处理方式。否则,法院会认定你是“没能力履约”,得双倍赔定金。
  2. 定金别乱收,小心翻倍赔:收20万定金看似稳赚,但违约时要赔40万!本案中甲方只收20万,结果倒赔40万+律师费。提醒老板们:定金别超过合同总价20%(本案153万合同收20万定金是合规的),否则超出部分无效;更重要的是,签合同时问自己一句:“万一上家不交货,我有没有第二套方案?”

防范小贴士

记住:生意场上,你对下游的承诺,不会因上游问题自动消失。把风险想在签合同前,比打官司时喊冤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