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借款项要规范合同管理才能确保债权实现-潜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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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63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2月17日,朱某华、喻某敏、李某与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总口支行签订《个人保证借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朱某华、喻某敏因发展养殖需资金周转向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00元,年利率5.1%,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朱某华、喻某敏分别在《个人保证借款合同》上"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处签字捺印。此笔借款由李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个人保证借款合同》上"保证人"处签字捺印。次日,朱某华、喻某敏又与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总口支行签订《借款凭证》一份,将借款到期日期约定为2023年2月17日。上述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签订之后,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总口支行将贷款资金300000元转入朱某华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朱某华、喻某敏因无力偿还该笔贷款而向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总口支行申请展期,经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总口支行、李某同意后,三方于2023年2月20日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约定展期后的本金余额为299000元,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8月17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1%。贷款之后朱某华、喻某敏仅向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了借款本金1064.69元、利息23221.92元,其所欠借款本金298935.31元及相应利息至今一直未予偿还,且李某也没有履行担保责任。
另查明,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总口支行与朱某华、喻某敏、李某签订的《个人保证借款合同》中还约定,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每月付息日为20日;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含提前到期借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年利率5.1%)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李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限届满(或者提前到期、展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还查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朱某华、喻某敏尚欠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8935.31元、利息5717.01元、罚息2879.74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朱某华、喻某敏要在判决生效后十五天内还清欠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李某作为担保人,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李某必须替他们还。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出借款项如何避免"钱借出去要不回"的困境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实则给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向外借款,稍有不慎就可能"钱借出去要不回"。为什么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能顺利拿回钱?关键在于他们做对了以下几点,而这些正是企业应当学习的防范要点:
1. 合同条款要写得"明明白白",别怕麻烦
本案中,借款合同清楚写明了"年利率5.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逾期加收50%罚息"等关键内容。很多企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说就行",结果出事时连利率是多少都扯不清。提醒各位老板:借钱给别人,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时间、违约责任,哪怕是朋友亲戚也不例外。
2. 担保人不能"随便签",要确保担保有效
本案中李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合同明确约定他是"连带责任保证",还写了"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三年"。很多企业让别人担保时,只让担保人在合同末尾签个名,没写清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结果打官司时担保人只需在借款人确实还不上时才承担责任,企业要先折腾借款人。正确做法是:明确写明"连带责任保证",并约定足够长的保证期间(至少2-3年),同时让担保人单独签署《担保承诺书》。
3. 展期要三方"重新签字",不能只是口头同意
朱某华还不上钱申请展期时,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简单同意,而是和借款人、担保人三方重新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很多企业遇到借款人还不上钱,就口头答应"再宽限几个月",结果原合同到期后,既过了诉讼时效又过了保证期间,钱彻底要不回来。记住:任何展期、变更还款计划,必须重新签书面协议,且要让担保人也签字确认,否则担保人可能免责。
4. 证据要"随时保存",别等出事才找
本案中湖北潜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能赢,靠的是完整的证据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放款流水、还款记录、展期协议一样不缺。企业出借款项时,最容易犯的错误是"钱打过去了就完事",没留好打款凭证,或者让借款人直接把钱打到个人账户(本案中30万元打入了朱某华个人账户,但有明确合同约定用途,所以仍被认可)。正确做法: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公司对公账户,保留转账凭证;每次还款都要开具收据;重要沟通尽量用书面形式。
给企业老板的实操建议:
- 借款前做"简单调查":查查对方有没有官司、征信如何,别光看"认识谁"就借钱
- 借款合同找专业律师审核:花几百元买份保险,别省这钱
- 担保人选"有实力的":别找"老好人"签字,要选真有资产的人
- 定期"对账提醒":每月发个还款提醒,既是催款也是固定证据
- 逾期后"及时行动":超过30天没还就书面催收,超过90天赶紧起诉,别拖
记住:借钱给别人不是"做好事",而是企业经营行为。合同规范、手续齐全,才能既帮了别人,又保住自己的钱袋子。企业财务人员不妨定期自查:手头的借款合同,是否每份都像本案这样"条款清晰、担保有效、证据完整"?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赶紧补救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