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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将影响逾期利息计算-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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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286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0年期间,河南豫某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多次购买长垣四某钢铁有限公司的货物,长垣四某钢铁有限公司与河南豫某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28份买卖合同,合同价款总额共计为4473664.46元,上述合同均约定产品的交货方式及地点为河南豫某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仓库,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执行,上述合同中均未约定货款给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河南豫某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陆续给付部分货款,至起诉时,剩余货款2005764.52元至今未给付。

法院判决河南豫某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给付长垣四某钢铁有限公司货款2005764.52元及利息(利息以货款2005764.52元中未给付的数额为基数,自2023年4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5.475%计算至货款给付完毕之日止),驳回了长垣四某钢铁有限公司要求从2020年7月24日起计算逾期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时间风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关键的企业法律风险点: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时间,企业将可能无法获得应得的逾期付款利息

让我们用大白话说说这个案子。长垣四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某公司")卖给河南豫某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某公司")钢材,签了28份合同,总金额447万多元,但奇怪的是,这28份合同里竟然都没有写明"什么时候该付钱"!结果豫某公司欠了200多万元没付,四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和从2020年7月开始计算的逾期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了从起诉日(2023年4月10日)开始计算的利息,之前的利息都没支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就在于"付款时间"这个看似简单却非常重要的条款。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都是熟人做生意,谈钱伤感情,付款时间到时候再说吧",或者"先发货再说,钱的事后面慢慢结"。但现实很残酷,一旦发生纠纷,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时间,法律就会这样处理:

  1. 利息计算起始时间对你不利: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没约定付款时间,买方应当在收到货物的同时支付。但实践中,法院通常认为,卖方可以随时要求付款,但利息只能从你正式要求对方付款(通常是起诉)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虽然四某公司多次催款,但因为没有在对账时明确约定"必须在某日前付清",所以法院只支持了从起诉日开始计算的利息。算下来,四某公司白白损失了近3年的利息近32万元!

  2. 对账单不能代替付款约定: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双方签了对账单确认欠款金额,就可以从对账日开始计算利息。但本案法院明确指出:对账函仅是对欠款数额的核对,不是催款结算,更不能视为约定了付款时间。如果你在对账单上没写"应在某日前付清",那还是不能从对账日起算利息。

企业防范建议:

  1. 合同必须写明具体付款时间:不要只写"货到付款"、"月结"这样模糊的表述。应该明确写成"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付清全款"或者"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时间越具体越好,避免产生争议。

  2. 对账时务必约定明确还款期限:如果发生欠款,进行对账时一定要写明:"经双方确认,截至某年某月某日,买方尚欠卖方货款XX元,买方承诺于某年某月某日前付清"。这样,如果到期不付,就可以从约定的还款日次日起计算逾期利息。

  3. 保留催款证据:即使合同有约定,也要注意在付款期限届满后及时催款,并保留催款函、微信记录、邮件等证据。但请注意,单纯的"请尽快付款"没有法律效力,必须明确要求"请于X月X日前付清"。

  4. 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一旦对方逾期付款,不要拖延太久才起诉。利息是从你正式主张权利(通常是起诉)之日开始计算的,拖得越久,损失的利息越多。

记住,在商业交易中,"谈钱不伤感情",把付款时间等关键条款约定清楚,恰恰是保障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看似繁琐的合同条款,其实是保护你钱包的"安全锁"。别等到发生纠纷才后悔当初没把"什么时候该付钱"这件事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