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和销货清单是追讨货款的关键证据-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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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783民初1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凯某公司是一家经营食品销售的企业。2021年至2022年期间,长某餐饮店通过微信多次向凯某公司订购干菜、调料等货物。凯某公司将销货清单发给对方确认后,按指示将货物送到长某餐饮店。但长某餐饮店收到货物后,一直拖欠部分货款,尽管凯某公司多次在微信上催要,对方始终未付清。长某餐饮店成立于2018年5月2日,经营者为朱某波,2023年3月28日将名称从长垣县朱氏杂面馆变更为长某。
法院判决长某餐饮店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支付凯某公司货款1174元及逾期利息119元(利息计算到2023年11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55%算到实际还清之日。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货款拖欠风险
这个案子虽然只有1174元的小额货款,但对企业却是实实在在的教训:交易中不保留证据,等于把钱白白送人。法院为什么支持凯某公司?关键就是他们保存了微信聊天记录和销货清单——这些“小纸片”直接证明了“谁买了货”“买了多少”“欠了多少钱”。相反,长某餐饮店不出庭、不答辩,连个解释的机会都没了,只能乖乖还钱。
对企业来说,这提醒我们:再小的交易,也要当回事。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微信说说就行”,结果对方一赖账,企业连哭的地方都没有。结合这个案例,教你三招轻松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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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下单不是“随便聊”,必须留痕
微信方便是方便,但聊天记录得存好!比如客户发来“送10箱调料”,你回复“已安排,清单稍后发您确认”,然后把销货清单拍照发过去,等对方回个“OK”或“收到”。千万别删记录——手机备份一下,或者用微信自带的“收藏”功能存关键对话。这样万一拖欠,微信截图就是法庭上的“铁证”。(本案中,凯某公司就靠这个赢了官司。) -
送货时让对方“签字画押”,别怕麻烦
货送到后,别光口头说“放这儿了”。让收货人当场在销货清单上签字,或者拍个视频录下“货已收到”的确认过程。如果对方推脱,就用微信发一句:“XX餐饮店,您今天收的3箱干菜已入库,请回复‘确认’”。这样既礼貌又留了证据,避免日后扯皮说“没收到货”。(本案中,凯某公司就是靠清单+微信确认锁定了欠款金额。) -
催款要“白纸黑字”,别只靠嘴皮子
客户拖款时,别只在电话里说“快给钱”。用微信发正式催款通知:“尊敬的长某餐饮店,截至2023年1月,您尚欠货款1174元,请于X日前支付”。如果对方不回,隔几天再发一次。这些记录能证明你“尽到了催告义务”,法院算利息时也会支持你。(本案中,凯某公司多次微信催款的记录,直接帮他们多拿回了119元利息。)
记住:生意场上,信任不能代替证据。 1174元看着少,但对企业现金流可能是压垮小老板的最后一根稻草。养成“微信存记录、清单要确认、催款留痕迹”的习惯,花不了两分钟,却能省去打官司的大麻烦。下次交易时,多点“较真”——你的货款,值得被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