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履行中证据缺失企业易吃大亏 - 长葛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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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1082民初123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26日,被告长葛某硕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河南某佳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长葛中梁葛天府”项目交付包装活动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合同总价款49500元。合同明确:活动结束后7日内,原告需提交执行报告和验收结算单;被告验收合格签字后,原告提供请款单和发票,被告在50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完成了服务,并于2022年11月25日向被告开具了49500元增值税发票。2022年12月13日,被告客服人员丁某通过微信向原告确认“活动验收已走完”。此后,原告多次催款,但被告以“服务有瑕疵”为由拒绝支付,引发诉讼。庭审中,双方同意逾期利息从2023年2月15日起算。
法院判决:被告长葛某硕置业有限公司需在10日内向原告支付服务费495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3年2月15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19元;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必须做好“证据留痕”,别让口头承诺成空谈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马虎病”:服务做了,但没留证据;问题发现了,却没留证明。被告长葛某硕公司声称原告的服务有7处瑕疵(比如材料不对、物品损坏等),要求扣款4790元,但法院为啥没支持?关键就俩字——证据!被告拿不出聊天记录、照片或书面确认来证明问题存在,而原告却有微信截图显示“验收已走完”。最终,法院只能判被告全额付款。
对企业来说,这教训太实在了:
- 服务方要“全程留痕”:别以为做完服务就完事了!活动执行中拍个照、录个视频,验收时让对方在微信或邮件里写句“合格”,比口头说“行”管用一百倍。就像本案原告,就因保存了微信确认记录,轻松拿回全款。
- 付款方要“及时留证”:如果你是甲方,发现服务有问题,别光在群里吼“这不行”,立刻发文字消息说明哪里不达标、要怎么改,并附上现场照片。拖到打官司才说“当时有瑕疵”,没证据就是白说。
- 合同细节要“抠清楚”:合同里写的“50个工作日内付款”“验收后签字”等条款,不是摆设。双方都得按步骤走:服务方按时交报告,付款方及时反馈。任何变动(比如场地变化取消项目)必须书面确认,否则容易被认定为“无理由拒付”。
一句话提醒:生意场上,信任很重要,但证据更重要。一次微信确认、一张现场照片,可能比一沓合同还管用。企业千万别图省事,该留的痕迹一个别少——省小钱可能吃大亏,留证据才能真安心。下次签合同时,多问一句:“这事儿怎么证明?”风险自然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