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借款凭证不规范致高额利息支付-禹州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禹州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豫1081民初48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1月25日,因禹州钧某养殖种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经他人介绍,该公司向王某借款160000元,王某以现金方式将借款支付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乔某给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后乔某将其给王某出具的借条收回,由该公司财务给王某更换了收款收据一张,内容为:"收款收据2014年元月25日今收到王某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息壹分伍厘乔某(禹州钧某养殖种植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后经王某追要,该公司陆续偿还部分款项,并由其财务人员在收款收据上标注多笔还款记录。诉讼中,王某自认该公司偿还的款项均为借款本金,共计40000元。剩余120000元借款本金及借款后的利息经王某多次向该公司催要无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禹州钧某养殖种植股份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王某借款120000元及利息(2014年1月25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共计136442.51元;2020年8月20日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计算)。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该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的借钱还钱,却给企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企业借款时只在收款收据上简单写"息壹分伍厘",还款时又没有明确记录每笔款项是还本金还是利息,最终导致企业不仅要还12万本金,还要支付13万多的高额利息,几乎是"借1还2"的结果。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特别提醒各位企业家注意以下几点:

  1. 借款凭证要规范,避免"口头约定":企业借款时,不要仅凭一张简单的收款收据就了事。应该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明确写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案例中"息壹分伍厘"这种表述容易引起歧义(是月息还是年息?1.5%还是15%?),法院最终按年利率15%计算,对企业极为不利。

  2. 还款记录要清晰,每笔都"名正言顺":案例中企业分21次还款,但财务人员只是简单在收据上标注"付XX元",没有说明是还本金还是利息。法律上默认先还利息再还本金,但企业自己认为还的是本金。如果当初每次还款都注明"本次还款2000元,其中本金1500元,利息500元",最终利息计算会少很多。

  3. 及时处理债务,别让"小钱变大债":这笔借款从2014年拖到2024年,10年间本金12万,利息却累积到13万多。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应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而不是逃避。长期拖欠不仅增加利息负担,还会影响企业信用。

  4. 收到法院传票别"装没看见":案例中企业收到法院传票后没出庭,等于自动放弃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如果出庭,至少可以对利率计算、还款性质等提出异议,可能减少部分损失。记住: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问题更严重。

  5. 利率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现在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2024年5月LPR是3.45%,4倍就是13.8%。案例中约定的15%已经超出法定上限,但因借款发生在2014年,法院对2020年8月20日前的利息仍按约定计算。现在企业借款一定要了解最新利率规定,避免约定过高利率。

最后提醒各位企业家:企业借钱不是小事,务必规范操作。一张规范的借款合同、一份清晰的还款记录,看似多花几分钟,却能避免未来几十万的损失。做生意有赚有赔很正常,但因操作不规范导致的额外损失,真的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