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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税费必须提供完税凭证,否则法院不认可-永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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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419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7月26日,杨某与永城某店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经营合同》,约定杨某将位于永城市某处房屋(面积48.76㎡)委托该公司经营酒店,租期10年,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日止。租金标准为:第1-4年每年9270元、第5-7年每年11124元、第8-10年每年12978元。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合同约定:甲方(杨某)承担物业租赁相关税费,乙方(永城某店有限公司)承担酒店经营税费;如需乙方代扣代缴应由甲方税费,该款项可直接从支付收益金额中扣除;逾期付款超过30日,按日万分之二计收滞纳金。

在履约过程中,永城某店有限公司向杨某支付:2018年度租金9170元(应为9270元)、2019年度租金9170元(应为9270元)、2020年度租金8405.83元(应为9270元)、2021年度租金11124元(应为10087元)、2022年度租金11124元(应为10087元)、2023年度租金11124元(应为10087元)、2024年度租金1205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城某店有限公司累计欠付杨某租金16226.17元。

杨某起诉要求永城某店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租金16226.17元及滞纳金279.09元。永城某店有限公司辩称其扣除了应由杨某承担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8.3%的税费,故实际支付金额少于合同约定。

法院判决:永城某店有限公司向杨某支付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租金16226.17元及2024年度滞纳金100.99元;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在于:企业作为承租方若想从租金中扣除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必须提供充分的完税凭证和相关证据,否则即使合同有约定,法院也不会支持

在本案中,永城某店有限公司声称其扣除了杨某应承担的8.3%税费(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但法院没有支持这一主张,原因很简单——该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真的去税务局缴纳了这些税款,也没有银行扣款记录,更没有税务机关的证明。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合同中有"代扣代缴"的条款,也必须有实际操作的证据才能成立。

对企业而言,这个案例揭示了几个关键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1. 代扣代缴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

很多企业在合同中会写"乙方有权代扣代缴甲方应承担的税费",但光有这一句话远远不够。企业若要实际操作代扣代缴,必须:

2. 每次代扣后要主动"告知",不能"悄悄扣"

本案中,永城某店有限公司从2018年开始就逐年少付租金,但从未向杨某提供任何扣税说明。这种做法非常危险!企业应在每次代扣后:

3. 税费约定要写得"清清楚楚"

合同中的税费条款不能笼统写"甲方承担相关税费",而应具体列明:

例如,可以这样写:"甲方应承担房屋租赁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租金收入的20%,乙方有权在支付租金时代扣代缴,代扣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4. 被质疑时要及时"补证据"

本案中,当杨某起诉后,永城某店有限公司才想起来应该提供完税证明,但为时已晚。企业若因代扣代缴问题被起诉,应立即:

5. 别把"行业惯例"当"法律依据"

很多企业认为"大家都这么扣税,应该没问题",但法院只认法律和证据。即使行业内普遍存在代扣8.3%的做法,如果不能证明这符合税法规定且已实际缴纳,依然会被认定为拖欠租金。

给企业的贴心建议:

记住:合同约定是起点,实际履行是关键,完整证据是保障。企业在处理租赁业务中的税费问题时,宁可多花点时间准备材料,也不要等到被告上法庭才后悔没留证据。毕竟,法院判案看的不是"我以为",而是"我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