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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将不被法院认可-永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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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81民初1212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6月26日,永城市某公司在人保财险某分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2009版),约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600万元,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20%,两者以高者为准。保险期间2023年7月2日零时起至2024年7月1日24时止。永城市某公司投保的固定资产有1-24个猪舍及一个办公区。
2024年2月4日永城市普降暴雪,永城市某公司的1号、5号猪舍被暴雪部分压塌,17号猪舍全部被压塌,事故发生后永城市某公司及时报险,因饲养的猪无处安置,要求人保财险某分公司及时勘验定损,人保财险某分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让永城市某公司自行修复。2024年2月21日第二场降暴雪将永城市某公司的19号、20号猪舍全部压塌。2024年2月23日永城市某公司与郭某签订猪舍重建、维修工程合同,工程范围包括1号、5号猪舍等的清理及重建维修。永城市某公司通过现金、银行转账、微信等方式共支付给郭某1422782元。
人保财险某分公司进行理赔时,认为2024年2月4日的暴雪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暴雪指连续12小时的降雪量大于或等于10毫米的降雪现象"的标准(气象台证明降雪量为8.4毫米),不予赔付,仅对第二场暴雪造成的19号、20号猪舍损失进行了理赔(赔付40万元)。
永城市气象台出具证明,降雪以12小时降水量为划分标准:6.0-9.9毫米为暴雪。永城市某公司起诉要求理赔1号、5号、17号猪舍维修费410677元,其中提交的转账、现金等凭证显示实际支出369090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人保财险某分公司赔付永城市某公司猪舍损失295272元(369090元扣除20%免赔率);二审法院驳回人保财险某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保险公司把理赔门槛设得比国家标准还高(比如暴雪标准定为10毫米以上),却没好好告诉企业,结果法院不认这个条款,保险公司还得赔钱! 为什么?因为法院认为,这类条款本质是"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向企业充分解释清楚,不能光让企业在投保单上盖个章就完事。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敲响了两个警钟:

  1. 签合同时别当"糊涂虫":很多企业买保险时,只关心保额和价格,对免责条款(比如"暴雪标准必须10毫米以上")一扫而过。结果出事时才发现:自己以为的"暴雪"(国家标准8.4毫米算暴雪),保险公司硬说不够标准。记住:凡是和国家标准不一致的条款,一定要让保险公司白纸黑字写清楚、面对面讲明白。比如本案中,永城市某公司如果提前录音或要书面说明"暴雪标准为什么定10毫米",就能避免纠纷。

  2. 出事别干等,但要留证据:企业遇到事故(比如猪舍被雪压塌),如果保险公司拖着不来定损,可以先紧急维修(避免损失扩大),但必须做好三件事

    • 第一,马上拍照录像,保留现场原貌;
    • 第二,维修前和保险公司书面确认"同意自行维修"(本案中永城市某公司有工作人员口头回复,但最好留文字记录);
    • 第三,所有维修费用要留凭证:合同写清项目、转账备注用途、现金支付要收条。
      本案中,永城市某公司因能证明花了36万多修猪舍,法院才支持了赔偿。反之,如果像保险公司上诉说的"费用自相矛盾",就可能拿不到钱。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说白了,保险不是买了就万事大吉。企业既要当"明白人"(看清条款),也要当"有心人"(保留证据)。否则,赔不赔钱的主动权,就全在保险公司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