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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被查封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永城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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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民终361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2月17日,永城市某甲有限公司(出租方)与永城市某乙有限公司(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某乙公司承租某甲公司位于永城市某汽车城院内的场地,租期10年(2017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每年租金57万元(每三年上浮15%),于每年4月1日前付清全年租金。合同签订后,某乙公司正常使用场地并支付租金。
2024年4月25日,某乙公司向某甲公司发送《终止租赁合同通知函》,以某甲公司涉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约。2024年6月,某乙公司付清2024年度租金65万元。此后,因某甲公司涉诉,租赁物被法院多次查封(涉及4起案件),案外人刘某(某乙公司股东)于2024年12月多次到场地考察,并以某乙公司名义取得某经销商授权(建店地址为涉案场地),租期10年。2025年3月31日,某乙公司搬离租赁场地。
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租赁合同》于2025年4月1日解除,驳回某甲公司要求支付2025年度租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查封≠还能安心经营,出租人务必警惕
关键问题:租赁物被法院查封,承租人还能继续用吗?
本案中,某甲公司认为“查封不影响经营”,甚至搬出“买卖不破租赁”(即房子被卖了租约仍有效)来主张合同应继续履行。但法院明确指出:查封若导致实际无法使用,承租人有权直接解约!

企业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1. 出租方必做

    • 定期排查自身债务:若涉诉,立即核查名下资产是否被查封。一旦发现,3日内书面通知租户,并提供解决方案(如协调法院说明不影响经营);
    • 合同补充关键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增加:“若因出租方债务导致场地被查封,出租方应在30日内解除查封,否则租户有权解约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承租方注意

    • 保留“无法使用”证据:若遇查封,立即拍摄现场(如法院封条、债权人闹事视频)、保存客户流失证明(如订单减少截图)、记录干扰经营的具体事件(时间/人物/影响);
    • 搬离前务必留痕:像本案某乙公司那样,搬离时通知出租方并录像,避免被反诉“擅自转租”(法院强调:单纯向实际控制人交接水电表≠转租)。

一句话总结
房子被查封不等于还能照常做生意!出租人若因自身债务让租户“用不了”,租户解约不付租金,法院支持! 企业务必把债务风险纳入合同管理,别等租户搬空了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