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不验专利来源,花洒商行被判侵权赔偿5000元-郑州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案号:(2024)豫01知民初12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3月5日,陈某设计的"花洒头(9068S)"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于2021年6月29日获得授权,专利号ZL20213012****.X。该专利由七幅图片组成,设计要点在于形状。2022年1月1日,陈某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方式授权开平某下有限公司使用,并允许其以自己名义维权。2022年4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评价报告,认定该专利"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
2023年9月4日,公证员随同工作人员到郑州市中原区某店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摩霖花洒"1套,支付420元。包装内含控制开关、"花洒"和"顶喷"等配件。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整体形状一致:均由手持部和出水部组成,手持部类似长方形,出水部为圆角矩形;出水面外围出水孔形成四个梯形分布区域,孔径从外向内逐渐变小;中部设置两列较大方形出水孔。仅中部出水孔数量存在细微差别,但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
另查明,在此前已生效的(2024)豫01知民初37号案件中,郑州某中商行与微信昵称"A帅宜水暖五金"的聊天记录显示:2023年7月18日,郑州某中商行向对方发送被诉产品视频并要求"今天给我发一个";对方当日发送销售单,列明"太空铝钢琴四档(枪灰色)"2套;8月3日,郑州某中商行转账1825元(收款方为张某);2024年3月11日,对方发送的销售单加盖"新郑某上商行发票专用章"。经查,"A帅宜水暖五金"实名认证为张某,与新郑某上商行经营者身份一致。
法院判决:新郑某上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开平某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5000元;案件受理费由新郑某上商行负担300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专利侵权风险
很多小老板觉得"我只是个中间商,卖的是正规进货的产品,怎么可能侵权?"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进货渠道不明晰、专利来源不核实,再小的商行也可能摊上侵权官司。
为什么卖个花洒头会赔钱?
法院认定侵权的关键点很简单:被诉产品和专利产品"长得太像"。虽然出水孔数量有细微差别,但整体造型、布局基本一致,普通消费者一眼看去会觉得是同款产品。就像你买手机壳,外壳轮廓、按键位置都一样,只是颜色深浅不同,照样算侵权。更关键的是,法院通过微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锁定了新郑某上商行就是侵权产品的源头——即使商家辩称"名称对不上""数量有出入",也改变不了侵权事实。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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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专利"不是挡箭牌
很多小商品(如花洒、手机壳、小家电)都可能藏着外观专利。进货时务必向供应商索要专利证明,或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证。本案中,若新郑某上商行能证明产品来自专利权人授权厂家,就能完全免责,可惜他们只提供了模糊的聊天记录。 -
交易凭证不完整等于"自认倒霉"
微信聊天说"发一个",转账却写"1825元";销售单日期和付款时间对不上...这些漏洞让法院难以认定"合法来源"。正确做法:
✓ 要求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正规销售合同
✓ 转账备注注明"货款+产品名称+专利号"
✓ 保存产品包装上的专利标识照片 -
"小额索赔"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本案只赔5000元,但原告在同一时期提起了多起类似诉讼。很多企业以为"赔点钱就完事",却忽略了:
→ 法院判决后必须停止销售,库存商品直接变废品
→ 供应商可能借机涨价("你被起诉了,加价10%才供货")
→ 恶意竞争者会利用这点专门"钓鱼维权"
给老板们的实操建议:
- 进货前做"三查":查产品外包装有无专利号、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免费)、查供应商是否提供专利授权书
- 交易时留"铁证":合同写明"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转账附言注明专利号,退货时要求对方签收条
- 被诉后别慌张:立即下架涉诉商品,收集所有进货证据(哪怕是一张手写收据),72小时内联系专业律师
记住:专利侵权不看你是大厂还是小铺,只看产品"像不像"。 花10分钟核实专利,能避免停业赔款的麻烦。尤其是经营卫浴、灯具、小家电的商家,这类产品外观专利密集,更需绷紧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