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必须按约支付工程款-林州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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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81民初210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6月10日林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河南某有限公司就2022年林州市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林州市农业农村局将工程施工第五标段交由河南某有限公司承包。庭审中被告南某陈述该工程系被告某河南正耀建设有限公司资质承包。
2022年7月4日被告南某与原告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南某将2022年林州市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项目五标段平新庄村工程交由原告承包,承包内容为图纸及清单所有内容,承包方式为:总包、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后原告实际施工。原告施工结束后,2024年4月12日,被告宋某与原告方项目经理平全军就原告施工工程数量进行汇总,确认原告施工合同内金额为1328910.22元,合同外金额为4419.03元。庭审中原告、被告南某均认可被告南某已支付490000元。
另查明,在2022年林州市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项目第五标段合同内结算表中显示平新庄村项下锥形密封给水栓、出水口保护帽、警示带、保护基座C20预制件、螺栓、胶垫为暂估价。后根据暂估价调整表,平新庄村对应的以上六项调整后价差为-580.67元,即需要扣减的工程量价格为580.67元。
再查明,被告宋某提交与被告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主张其系被告南某的员工。原告、被告南某对此事实予以认可。另原告当庭放弃要求被告给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南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442,924.01元,驳回原告对宋某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三招守住企业钱袋子,避免工程款"打水漂"
这个案子看着是"要工程款"的小事,实则暗藏企业最容易栽跟头的三大风险点。很多老板总说"工程圈都这样操作",可一旦打起官司,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作为每天帮企业处理类似纠纷的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告诉您怎么避开这些坑:
第一招:别当"隐形人",签合同必须亮明企业身份
本案中南某辩称工程是"河南正耀建设有限公司"资质承包的,但法院仍判她个人付钱,为啥?因为她是以个人名义和原告签的合同!很多老板爱用个人账户收工程款、以个人名义签合同,美其名曰"方便",结果惹上官司自己扛全责。记住:公司业务必须用公司公章签约,个人账户绝不收工程款。去年我们处理过类似案子,某老板用妻子个人账户收了300万工程款,结果被起诉时个人银行卡全被冻结,连孩子学费都取不出来。
第二招:口头说"抽点"等于没说,关键数字必须写进合同
南某主张要抽32%管理费,但拿不出证据,法院按30%判了。建筑行业"抽点"很常见,但十有八九是口头约定。去年我们帮企业处理的15起工程纠纷中,12起都栽在"抽点比例说不清"上。教您一招:合同里直接写"甲方按结算总价30%收取管理费,具体计算方式见附件一",再附上带公式示例的计算表。千万别写"按行业惯例"这种模糊话,法院查无实据就按原告说的算!
第三招:员工签字≠公司担责,必须留好"护身符"
宋某作为南某员工核对工程量,法院认定这是职务行为,他个人不用赔钱。但反过来想:如果宋某没签劳动合同,或者签字时没注明"代表南某",原告就能告他个人!我们见过太多血泪教训:项目经理离职后被前东家起诉,就因当年签字没写"某某公司代表"。企业必须做到三点:①员工处理业务前签授权书;②所有文件注明"代表XX公司";③工程量确认单必须双方盖章。去年有家企业就因项目经理签字没盖章,被对方钻空子多要了80万工程款。
额外提醒:资质挂靠是颗定时炸弹
本案中南某承认是"借资质"承包工程,这种操作在行业很普遍,但2023年住建部新规已明确:挂靠双方都要被罚!轻则没收违法所得,重则吊销资质。真想接工程,要么自己申请资质,要么老老实实做分包。我们服务过一家企业,老板图省事挂靠别人公司,结果工程款被扣留半年,最后还被住建局罚了50万。
工程圈有句老话:"合同签得好,年底不烦恼"。建议企业每月花半小时做三件事:检查新签合同有无公章、核对工程量确认单是否规范、清理员工授权文件。这些小事成本不到500元,但能帮您避免动辄几十万的损失。记住,法院判案只看证据不认人情,规范操作不是增加麻烦,而是给企业上最划算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