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企业未及时报案但事故经法院认定后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 仙桃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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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6民终1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2年9月2日,仙桃市某校学校有限公司向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中心支公司投保校方责任险,并缴纳保费7520元。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间自2022年9月3日00时起,至2023年9月2日止;每个学生赔偿限额为40万元(含医疗赔偿限额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限额5万元等);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保险公司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3月20日晚,某校学校学生张某在操场旗台跳跃玩耍时,被围栏锁链绊倒受伤。张某起诉学校,一审法院判决学校承担40%责任,赔偿张某166017.89元(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20.74元。学校和张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学校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620.36元。2024年9月11日,学校向张某支付了赔偿款。2024年4月24日,学校向某乙财保公司申请理赔,但被拒绝。
法院判决结果: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中心支公司需支付仙桃市某校学校有限公司保险赔偿金171158.99元,包括赔偿金166017.89元和诉讼费5141.1元。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企业投保后,即使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只要事故责任和损失已被法院生效判决明确,保险公司就不能“甩锅”拒赔!
为什么这么说?
- 某校学校在学生受伤1年后才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声称“事故细节无法查清”。但法院认为:既然法院已通过判决锁定了事故原因(学校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安排夜间巡视)、责任比例(学校占40%)和具体损失金额,保险公司就不能再拿“通知晚了”当借口。
- 更关键的是,学校在张某的诉讼中积极上诉、认真应诉,最终法院维持了责任认定。如果学校当初直接认栽(比如缺席庭审),可能导致责任比例被不合理放大(比如判学校担责50%以上),那时保险公司真可能拒赔——因为损失是企业自己“作大”的。
给企业的3条实用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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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别慌,但更要“快”
保险合同白纸黑字要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企业千万别拖!像本案中学校拖了1年才报案,虽然最后赢了,但过程多折腾?要是证据灭失(比如监控录像覆盖),保险公司真能拒赔。记住:出事后24小时内打电话报备,3天内书面说明情况。 建议企业建立内部事故报告流程,比如指定专人负责,用手机拍照留证,避免“我以为同事报了”这种甩锅。 -
打官司不是认命,而是自救
本案学校在张某起诉时没躺平,而是积极上诉,最终保住“40%责任”的合理比例。如果企业遇到类似索赔:- 别怕应诉:即使觉得“可能要赔”,也要出庭讲清事实(比如本案中学校强调“已做安全教育”);
- 盯紧责任比例:法院判的责任越小,保险公司赔得越少,企业自掏腰包的部分就越少;
- 保留所有凭证:像本案中学校能证明“操场有围栏但没警示牌”,就是关键减责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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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不是“交钱完事”,要读懂条款
很多企业以为“保费交了就高枕无忧”,其实:- 本案中保险合同明确写明“诉讼费也赔”,但很多企业根本不知道这点,白白放弃索赔;
- 重点看“除外责任”条款(比如哪些情况不赔),本案中保险公司辩称“学校管理过失不赔”,但法院认为:过失≠故意扩大损失,所以不成立。
行动建议: 投保时让保险公司用大白话解释条款,重点标出“必须做什么”和“绝对不能做什么”,比如“出险后5天内必须提交材料”。
最后划重点: 保险是企业的“安全气囊”,但气囊不会自己弹出——你得系好安全带(及时报案)、握紧方向盘(积极应诉)、定期保养车(完善内部管理)。只要企业做事不“甩手”,法院判得明明白白,保险公司就别想“赖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