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 大冶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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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因借款合同漏洞而吃大亏的案例。今天分享的这起真实判决,直接戳中了企业最常见的风险点——共同借款人的责任约定不清,导致钱要不回来。尤其提醒做金融、供应链或经常放贷的企业:签合同千万别图省事,否则法院都帮不了你!下面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例,手把手教你避开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81民初761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部分,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2021年4月2日,曹某(借款人)、苏某(共借人)向湖北大冶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申请“福e贷”自助循环贷款。两人填写了《福e贷自助循环贷款业务申请表》,承诺已阅读全部材料并遵守约定。该申请表附有《福e贷个人额度借款业务合约》,其中明确约定:
- 贷款采用固定利率,具体利率以线上确认为准;
-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按日加收50%罚息;
- 如有共借人签字,则共借人与借款人共同连带承担债务,贷款人可向任何一人追讨全部欠款。
2021年4月8日,湖北大冶某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某、苏某发放5万元借款,约定到期日为2024年4月8日,年利率7.94%,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借款到期后,两人未还清欠款,截至2024年8月26日,尚欠本金22,370.86元及利息罚息3,623.91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曹某和苏某必须在15天内一起还清全部欠款(本金+利息),并从2024年8月27日起,按年利率7.94%继续支付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三、核心风险提示:为什么企业必须盯紧“共同借款人”条款?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老赖不还钱”,但法院判决的关键亮点在于:即使苏某没实际用钱,只因在合同上签了“共借人”,就必须和曹某一起背债!很多企业以为“谁借钱谁还钱”,但现实是——如果合同没写清“共同借款人要连带担责”,企业可能血本无归。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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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借人”名字一签,责任就甩不掉
案例中,苏某只在申请表上签了个字,就被判和曹某共同还债。企业常犯的错误:- 让员工、家属或合作伙伴当“共借人”时,口头说“只是走个形式”;
- 合同里写“共同还款”,却没明确“连带责任”(即企业可直接找任何一人要全款)。
→ 结果:真到打官司时,法院可能认定共借人只承担部分责任,企业得来回折腾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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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约漏洞百出
本案用线上贷款平台签约,但法院强调:“点击确认=你已读条款”。现实中企业常遇到:- 借款人抱怨“没看清罚息条款”;
- 共借人声称“不知道要还全部欠款”。
→ 真相:只要合同写清“点击即视为同意”,法院就认账!企业必须确保: - 线上流程强制弹出完整条款(不能默认勾选);
- 关键责任条款用加粗/红字提示(比如“共借人需和借款人一起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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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息算错=白忙一场
本案中,银行原本按“年利率7.94%+50%罚息”主张更高利息,但因证据不足,法院只支持了基础利率。企业常栽在这儿:- 合同写“加收罚息”,却没明确计算方式;
- 系统自动计息但和合同对不上。
→ 后果:多要的钱不被支持,诉讼费还得自己扛!
征和律师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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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必须写死“连带责任”
别用“共同还款”这种模糊词!学本案合同原文:“共借人与借款人共同连带承担主债务,贷款人有权向任何一人追讨全部欠款。”
每个字都要印在合同显眼处,让法务/律师把关。 -
线上签约加“三重确认”
- 第一步:弹出完整合同(不能折叠);
- 第二步:要求借款人/共借人手输“我已阅读并同意”;
- 第三步:系统自动保存操作日志(时间+IP+点击轨迹)。
(小企业也能用“腾讯电子签”这类工具实现,成本不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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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管理要“快准狠”
- 借款到期前15天自动发短信提醒;
- 逾期当天书面催收(用EMS并保留回执);
- 超过30天直接启动诉讼——别心软!本案银行拖到欠款3年才起诉,利息损失近万元。
最后说句大实话:企业放贷不是做慈善。去年我们帮100+企业梳理合同,发现80%的坏账源于“共同借款人责任不明”。记住: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责任,将来能少打1年官司、多追回几十万! 需要《借款合同避坑自查清单》的老板,私信我“借款风控”免费领——征和律师专为企业定制,1页纸看懂所有雷区。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已隐去敏感信息。个案结果受证据、地域等因素影响,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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