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建筑资质可能背负连带付款责任-当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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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8月起,陈某某通过微信与当阳某某园林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双方达成买卖绿化苗木的合同。当阳某某园林公司按照陈某某要求,以当阳某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某甲公司签订《绿化苗木供应合同》,收到43060元货款并向某甲公司开具50000元发票。此后,当阳某某园林公司继续供货并向某甲公司开具196300元发票(2022年10月8日开票90600元和63400元,10月14日开票42300元),发票备注项目为"中南高科·智汇产业园"。当阳某某园林公司共供货175600元,垫付运输费70500元。某甲公司分四次付款:2022年8月4日付43060元、10月9日付97800元、10月13日付15550元、10月17日付12600元。扣减已付款后,尚有77090元苗木款及运费未支付。
2021年9月,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企业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约定某甲公司中标的中南高科昆明智汇工业园景观绿化工程由某乙公司全权负责,杨某承诺项目所有款项(包括材料款)均由其个人承担。2022年6月,某乙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某丙公司,陈某某作为复核人在移交文件上签字。杨某、陈某均认可陈某某在2022年6月前是某乙公司员工。
法院判决:
- 云南某乙公司向当阳某某园林公司支付欠款77090元及利息(自2022年10月11日起按LPR的1.5倍计算);
- 云南某甲公司、杨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驳回当阳某某园林公司对陈某、陈某某、云南某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避免"出借资质"的连带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苗木货款纠纷,实则暴露出企业经营中一个"隐形炸弹":出借资质可能让你替别人还债。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和挂靠方签了"债务全由对方承担"的协议就万事大吉,但法院明确告诉你:这种内部约定对外无效!
关键问题在哪?
当阳某某园林公司之所以告某甲公司,是因为整个交易过程都"看着像和某甲公司在合作":
- 合同是和某甲公司签的
- 发票开给了某甲公司
- 钱也是某甲公司账户付的
即使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私下约定"债务全归某乙",但供应商根本不知情。法院认为:你把资质借出去,就等于给挂靠方"发了名片",别人自然相信是在和你交易。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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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不是省心事,是定时炸弹
某甲公司以为收点管理费就能当"甩手掌柜",结果因挂靠方欠苗木款被连带追债。现实中,很多建筑、园林企业为赚快钱出借资质,却忽略:资质出借=给他人开"信用背书"。一旦挂靠方欠款、出事,法院会优先执行你的账户和房产! -
合同主体混乱必踩坑
本案中,当阳某某园林公司一会儿用"当阳某某园林公司"名义供货,一会儿又用"当阳某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收款开票,导致责任主体模糊。正确做法:- 所有合同、发票、付款必须用同一主体名称(比如只用"当阳某某园林公司");
- 若实际采购方是挂靠方,需在合同中明确写"本合同项下债务由XX公司/个人独立承担",并让对方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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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移交不通知=埋雷
某乙公司2022年6月就把项目移交给某丙公司,但未正式通知供应商。结果8月发生的苗木交易,仍被认定为某乙公司的债务。避坑指南:- 项目移交时,必须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分包商:"自X月X日起,本项目一切采购由XX公司负责";
- 要求对方签收确认书,避免"我以为还是和你合作"的误会。
企业自查清单:
✅ 资质绝不外借:宁可放弃小项目,也不要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交给他人使用;
✅ 合同必须"三一致":签约方、收款方、开票方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 挂靠合作要留痕:若必须合作,保留对方采购的授权文件、付款记录,证明交易与你无关;
✅ 项目移交发公告:在工地公示栏、公司官网发布移交声明,留存证据。
资质是企业的"信用身份证",借出去容易,要回来难。本案中某甲公司因43060元货款被卷入诉讼,最终要连带支付近8.5万元(本金+利息)。记住:所有看似"不用干活就能赚钱"的合作,背后都标好了价格。规范经营才是企业长治久安的根本,莫为小利失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