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保险定损通知致企业多付2177元-猇亭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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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0505民初22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4日18时22分,方某驾驶车牌号为鄂E1的小型面包车沿猇亭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猇亭大道古战场前路段时,与案外人周某驾驶车牌号为鄂ED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猇亭大队认定,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周某驾驶的车辆鄂ED小型汽车在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期限从2024年6月15日0时起至2025年6月14日24时止,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为48902元。2024年12月8日,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通过短信通知方某参与共同定损,方某未回复。2024年12月13日,案涉车辆鄂ED小型汽车经宜昌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损维修,维修费2177元。周某因车辆维修费损失未得到方某赔偿,向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提交《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根据周某的索赔申请将维修费2177元支付给宜昌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周某向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出具《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将保险标的2177元索赔权转让给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2024年12月13日,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通过短信通知方某车辆鄂ED****已定损完成,将按代位赔偿处理,赔偿完成后再向方某进行追偿。
法院判决方某向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支付保险代偿款2177元,同时驳回保险公司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方某全额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只是2177元的小额纠纷,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忽视保险定损通知,可能让你白掏冤枉钱!
通俗解释什么是"保险代位求偿"?
想象一下:你开车不小心剐蹭了别人的豪车,对方保险公司先掏钱修好了车。这时,保险公司就"接替"车主成了你的债主,有权直接找你要回修车费——这就是法律说的"代位求偿"。本案中,方某作为肇事方不回短信、不配合定损,结果被保险公司成功追偿2177元,还倒贴25元诉讼费。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
- "小事故不用管"的误区:很多企业觉得"就刮蹭一下,才两千多,等对方来找我再说"。但根据《保险法》第60条,只要保险公司赔了钱,就能直接起诉你,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 "没收到通知"的借口不成立:本案中保险公司用短信通知方某参与定损,法院直接认定"已尽告知义务"。现在企业微信、短信、邮件都是有效通知方式,别再以为"我没看到就不算数"。
- 拖延战术适得其反:方某不回复、不处理,反而让保险公司顺利拿到《索赔权转让书》,把简单赔偿变成了必须应诉的官司,最后多花时间精力还得付钱。
给企业的3个救命锦囊:
✅ 建立"事故24小时响应制":企业车辆出事后,指定专人24小时内联系对方保险公司,主动要求共同定损。哪怕只是小刮蹭,也要留下书面沟通记录(比如微信截图、邮件),避免"失联"被认定为恶意逃避。
✅ 别把定损当小事:维修费2177元看着不多,但若拖延导致车辆贬值、产生二次事故,赔偿额可能翻几倍。企业应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正规定损单,对金额有异议当场提出,别等钱赔出去才后悔。
✅ 买足商业险是底线:本案中周某的车损险保额4.8万元,足够覆盖小事故。但很多企业为省钱只买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仅2000元),一旦撞到豪车,超出部分全部自掏腰包——这笔账一定要算清楚!
划重点:保险公司不是"慈善家"
他们赔出去的每一分钱,都会依法追回来。企业主常问:"能不能拖到保险公司放弃?"答案是几乎不可能!根据全国法院数据,保险代位求偿案件胜诉率超95%,而企业因"没时间处理"败诉的比例高达70%。
记住这个公式:及时沟通 + 配合定损 + 主动理赔 = 避免2177元变2177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信用影响)。下次收到保险定损通知,别再当"已读不回"的职场人,你的沉默正在给企业"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