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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合同做工程也要付钱,拖延付款将多赔利息-赤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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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81民初99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某某防水中心自2016年8月至2019年12月,为某甲公司完成了排水沟、消防水池、防水工程、屋面防水维修、钢结构防水屋面施工等一系列工程施工,其中2019年3月31日,某甲公司与许某金签订了一份《赤壁唯依国际家居建材商场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其他工程均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1月13日许某金制作了一份《许某金工程对账明细表》,2020年1月19日,某甲公司工作人员在该对账表上签名,某乙公司财务章,确认所有工程结算金额516325元,已付款金额231149.9元,欠付余额285175.1元。2020年8月7日,某甲公司财务汪某在该对账明细表上签名并备注"2020.5.27已付5万,2020.6.10四楼屋面维修2万,截止2020.8.7未付费用¥255175.1元"。2021年1月20日,汪某又在对账明细表上备注"2020年12月28防水费用23180元"。2021年12月,汪某最后一次在该对账明细表上备注"2021.6维修商场漏水费用48655元,截止2021.12.13日还欠27.7万元"。该款经许某金多次向某甲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催讨,但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法院判决:某甲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某防水中心工程款277000元及利息(从2021年12月13日起算,按一年期LPR计息至付清之日止),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727.5元。因某甲公司没出庭,法院直接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做工程不签合同也要付钱,拖延付款更要多掏利息!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只要没签正式合同,就能赖掉工程款。但法院判决明确告诉我们: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实际做了工程,有对账记录和付款凭证,企业照样要付钱,还得加付利息!

对企业老板特别提醒三点:

  1. 工程合同一定要签书面的
    案例中大部分工程都没签合同,只有一部分签了。结果怎么样?法院还是根据对账明细认定了全部工程款。很多企业以为"口头说好就行",但发生纠纷时,没书面合同会让你在证据上非常被动。记住:工程不论大小,都要签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价格、工期和付款方式。

  2. 对账要规范,别让财务人员随意写
    案例中财务人员汪某在对账表上多次手写备注付款情况,最后成了法院认定欠款的关键证据。但如果你的财务人员乱写、写错,或者只写"已收悉"之类模糊字眼,可能反而对你不利。建议:制定规范的对账流程,使用统一格式的对账单,明确写明"经核对,截至某日,我方确认欠款XX元",避免模糊表述。

  3. 工程款别拖,拖了要多付利息
    某甲公司以为拖着不给钱没什么,结果法院不仅判付本金,还从2021年12月13日开始算利息。现在LPR虽然不高,但积少成多,拖得越久亏得越多。更麻烦的是,如果判决后还不付,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建议: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实在有困难也要跟施工方协商延期并签书面协议,别当"老赖"。

最后提醒:就算你不出庭,法院也会根据对方证据判你输!案例中某甲公司没出庭也没交证据,结果输了官司还得付钱付利息。遇到纠纷别逃避,该出庭就出庭,该交证据就交证据,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

工程款不是你想拖就能拖的,合同不是你想不签就能不签的。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才是企业长治久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