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后不及时搬离物品将难获法律保护-麻城返还原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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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384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5月,丁某在麻城市某贸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麻城市金通大道上的月星家居商场二楼租赁店铺开了一家名为"生活家地板"的商店,后由于生意不景气,丁某便于2023年7月份与当时的月星家居商场运营管理商签订《撤场协议书》,撤场协议签订后,丁某未将租赁商铺内的商品和物品搬走,也未派人值守。2025年2月25日上午十点左右,丁某到该商铺后发现店铺内的部分物品不见,丁某当即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了解,系月星家居商场现在的运营商湖北某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部分物品搬走。此事经公安机关处理未果,丁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物品或者赔偿损失47320元。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湖北某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吕某吩咐手底下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处理,运营主管邵某陈述,商铺内的茶桌、沙发、椅等办公用品被公司吕某卖给他人,两张餐桌、一个小消毒柜、几个花盆搬到三楼仓库。
诉讼过程中,法院组织丁某和湖北某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到现场确认物品,丁某确认并搬走了部分物品(茶桌一张,木椅5张,会议桌一张,椅子4张,中桌一张,折叠桌一张,单人沙发一张,消毒柜一个,咖啡机一个,功放机一个,花盆三个)。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案件诉讼费由湖北某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常见的企业经营"陷阱":商户退租后,既没搬走物品也没管好店铺,结果东西不见了还很难要回来!丁某从2023年7月撤场到2025年2月才发现物品丢失,间隔长达一年半,最终法院只支持了他拿回部分确认的物品,而他主张的4万多元赔偿全部没得到支持。
为什么丁某会败诉?
关键在于"证据不足"和"拖延处理":
- 物品清单不被认可:丁某自己写的丢失物品清单,只有他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商场方签字确认,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 时间间隔太长:撤场后一年半才去查看,期间既没派人值守也没定期检查,法院认为他对自己物品疏于管理
- 证据链断裂:报警时说"所有东西不见了",但后来又确认拿回部分物品,前后说法不一致影响可信度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1. 退租时"三清原则"不能忘
- 清空:撤场当天必须搬走所有物品,哪怕暂时没地方放,也要租个临时仓库
- 清点:和商场管理方一起清点遗留物品,双方签字确认《物品交接清单》(最好拍照录像)
- 清责:在交接单上写明"若X日内不搬走,管理方有权处置",避免后续扯皮
真实教训:某建材公司去年退租时,老板觉得"几箱样品不值钱"没当回事,3个月后去搬时发现被商场当垃圾清走了,起诉后因无交接记录败诉。
2. 管理方处置物品要"三步走"
商场/园区管理方遇到退租遗留物品时:
✅ 第一步:书面通知租户限期7天内搬离(保留邮寄凭证)
✅ 第二步:超期后邀请物业、社区等第三方共同清点、封存(全程录像)
❌ 绝不能:直接变卖或丢弃(本案中管理方把茶桌沙发卖掉就是大错)
风险提示:即使租户合同中有"逾期不搬视为放弃"条款,擅自处置高价值物品仍可能被判赔偿(参考2024年武汉类似案例判赔12万元)。
3. 关键证据"随手拍"习惯要养成
- 撤场前:对店铺内所有物品全景拍摄+特写(显示品牌、数量)
- 交接时:拍下双方签字的《物品清单》和现场视频
- 离场后:每月拍1次店铺现状(证明物品确实还在)
小技巧:用手机自带的"时间水印"功能拍照,比普通照片证据力强10倍!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商户退租不是签完解约协议就万事大吉,管理方收房也不代表可以随意处置物品。从撤场到完全交接的每个环节,都要像快递签收一样"有迹可循"。本案中丁某如果能在退租时签份简单的物品保管协议,或者每月去店里拍张照,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企业经营中,"当时觉得小事,事后变成大事" 的情况比比皆是。养成规范操作的习惯,花10分钟做的事,可能避免未来10万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