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将承担违约责任-丹江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丹江口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381民初35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被告山河某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承建丹江口市主体建设项目一期、三期工程,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与原告丹某签订两份丹江口碧桂园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其中:丹江口市碧桂园一期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约定,甲方(山河某设集团)从乙方(丹某)采购材料(或设备),采购产品及价款详见附表。供货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支付及结算方式为乙方在每月25日之前与甲方核对账目,并查验送货、入库原始单据,验收单据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汇总结算单。付款方式为垫资月结。丹江口碧桂园三期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约定内容类似。

截止到2020年11月25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累积应向原告结算丹江口碧桂园一期项目材料款450622.5元,已支付330000元,欠付120622.5元;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累积应向原告结算丹江口碧桂园三期项目材料款172180.5元,两期项目累积欠付292803元。后被告山河某设集团以支付工资的形式向原告支付150000元材料款,2021年8月5日,以承兑汇票的形式向原告支付材料款100000元。截止到目前,被告尚欠原告材料款42803元。

法院判决结果:山河某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丹某支付材料款42803元,并自2021年11月15日起以4280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一个简单却重要的道理:签了合同就要守信用,尤其是要按时付款。山河某设集团因为没按合同约定"月结"付款,最后不仅要把欠款4万多块还上,还要额外支付利息,相当于多花冤枉钱。

为什么企业会输得这么"冤"?

  1. 合同写得清楚却没执行: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垫资月结",意思是每月结清货款,但山河某设集团一直拖着不付。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说好月底结账,结果拖到第二年,超市当然要找你算账。

  2. 对账单成了"铁证":最要命的是,每次对账时,山河某设集团的项目收料员、材料员、项目经理都签字确认了欠款金额。这就等于自己亲手写了"欠条",想赖账都难。

  3. 躲着不开庭等于认输: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干脆不去开庭,结果法院直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案。这就像考试交白卷,分数当然归对方。

企业该如何避免这种风险?

  1. 别把合同当"走过场":签合同时别急着盖章,先问清楚:"我们真能按这个时间付款吗?"如果现金流紧张,就在合同里写清楚"分批支付"或"延长账期",而不是签了又不执行。

  2. 建立"付款提醒"机制:在财务系统里设置自动提醒,比如"每月23日核对账单,25日前付款"。现在很多财务软件都能设置这类提醒,花几分钟设置,能省下几万块利息。

  3. 签字前先"验货":项目人员收到货后,别急着签字。要核对三样东西:送货单、入库单、货物实物是否一致。就像你网购收快递,先开箱检查再签收,避免后面扯皮。

  4. 遇到困难及时沟通:如果暂时付不出钱,主动跟供应商商量:"这个月只能付一半,下个月补上",最好写个书面补充协议。供应商通常愿意谈,总比最后被起诉强。

  5. 收到法院传票别躲:就算觉得对方要价高,也一定要去开庭。可以要求核对账目,或者申请分期付款。躲着不开庭,等于把胜诉机会白白送人。

记住:商业社会里,信用就是钱。按时付款不仅避免利息损失,更能积累好口碑,以后采购时更容易谈到优惠价格。下次签合同时,不妨多问一句:"我们财务能不能保证这个付款节奏?"这比事后打官司省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