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将全额承担工伤赔偿损失 - 枝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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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因“小聪明”吃大亏的案例。今天用一个真实判决提醒各位老板:不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出事后企业可能赔得倾家荡产。这个教训太深刻了,尤其对建筑、制造等高风险行业,千万别拿员工安全当儿戏!下面用通俗语言拆解案例,手把手教你避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号:(2018)鄂0583民初2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7月16日,陈某与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约定合同期限从2015年7月18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陈某的工作岗位及职务为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工资待遇合计3658元/月。2016年7月17日,陈某在枝江市上柏坪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工地指挥挖机安装涵管时,被挖机碾压受伤。陈某受伤后,于2016年7月17日至2016年10月11日在枝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6天。出院诊断为:1.左锁骨骨折;2.右大腿裂伤;3.左足多发裂伤;4.左足拇趾毁损伤;5.左侧第2-6前肋不全性骨折并双侧创伤性湿肺;6.纵膈内少量积气;7.左足背及左拇趾末端皮肤坏死。医嘱休息三个月。
2017年4月20日,经陈某申请,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作出枝人社工认〔2017〕4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陈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用工单位为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6月27日,经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的致残程度为玖级。2018年1月4日,由于陈某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枝劳仲案字〔2017〕第268号《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陈某于2018年1月22日再次向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其与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发生的争议申请仲裁,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18年3月6日至10日,陈某在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天,出院诊断为:1.左锁骨取出内固定装置;2.左锁骨骨折术后。生活医嘱为:1、休息壹月;2、。陈某支付医疗费5151.96元。
陈某受伤前其工资由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发放。陈某受伤后,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0日和2016年10月11日通过银行转账向陈某银行账户汇入12000元。陈某在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陈某投保工伤保险。
陈某受伤治疗后,未到该公司上班,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陈某明确要求与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在庭审中提供了一份《劳务合同》,系陈某与湖北某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劳务费按2800元/月标准支付。劳务合同上湖北某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盖章。
判决结果:法院判枝江市某荣建设有限公司赔给陈某11万8千多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但驳回了陈某其他过高要求。简单说,公司因为没买工伤保险,白白赔了十几万!
三、核心观点:企业不买工伤保险=自己埋雷,一炸就赔光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暴露出企业三大“作死”操作,咱们一条条拆解,帮您躲大坑:
1. “省小钱吃大亏”:不买工伤保险?赔钱时哭都来不及!
法院判公司赔钱的核心原因就一条:公司没给陈某交工伤保险。按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买工伤保险(就像开车必须买交强险)。公司以为省了保费是“省钱”,结果出事后所有费用全得自己掏——本案中11万多赔偿,全因公司没参保导致。
⚠️ 风险提示:工伤赔偿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如工亡要赔近百万元)。别信“员工自愿不交”“临时工不用买”等鬼话!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必须全员参保。记住: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险,不买就是违法,赔钱时一分不能少!
2. “合同乱签甩锅”:拿其他公司合同当挡箭牌?法院根本不认!
公司辩称“陈某实际是给湖北某九公司干活”,还拿出一份陈某和某九公司的《劳务合同》。但法院直接打脸:合同没盖章、没实际履行,就是废纸一张!因为工资是某荣公司发的,工作也是某荣公司安排的,劳动关系板上钉钉。
⚠️ 风险提示:企业常犯的错误:
- 让员工同时签两家公司合同(如本案);
- 用“劳务外包”“临时工”名义规避责任。
正确做法:
① 确保“谁发工资、谁签合同、谁管理”三统一;
② 若用外包模式,必须和正规外包公司签协议,并监督其给员工买保险;
③ 别让员工签空白合同或双重合同,否则出事全算你的!
3. “拖延逃避=火上浇油”:员工出事后不积极处理?越拖赔得越多!
公司有两个致命失误:
- 陈某受伤后,公司没在30天内主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申);
- 等陈某自己申请认定工伤时,公司也没及时复议或起诉,导致工伤认定生效。
结果?公司丧失了所有翻盘机会,只能乖乖赔钱。
⚠️ 风险提示:员工受伤后,企业必须:
① 24小时内报工伤:立即送医并收集证据(现场照片、证人证言);
② 30天内主动申报: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③ 全程配合处理:别学本案公司“装死”,等员工告到法院才喊冤,为时已晚!
给企业的救命锦囊
- 参保是底线:无论员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只要存在用工事实,必须买工伤保险。年保费可能就几百元,但能避免几十万赔偿风险。
- 合同要干净:杜绝“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资发放、工作安排必须和签约主体一致。外包业务时,要求外包公司提供参保凭证。
- 出事别躲藏:员工受伤后,第一时间启动工伤申报流程。即使责任有争议,也要先救人、再协商,别等法院判决才后悔。
最后说句大实话:工伤保险不是企业“负担”,而是护身符!每年省几千保费,可能赔掉十几万甚至上百万元,这笔账老板们自己算算值不值?作为服务过300+企业的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侥幸心理”栽跟头。赶紧自查员工参保情况,别让今天的“小疏忽”,变成明天的“破产单”!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提示: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案号:(2018)鄂0583民初246号),仅作普法参考。具体风险防范方案,欢迎联系我所定制企业合规体检(联系电话: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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