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违约金与逾期利息不能双重索赔 - 安徽长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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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121民初948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3月12日至5月4日,某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与刘某(承租人)、涡阳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签订四份《商用车个人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按照刘某要求购买车辆并回租给刘某使用,车辆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但所有权属于租赁公司,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四份合同每笔融资额150000元,共600000元,租赁期限24个月,月利率7‰。
合同约定:刘某应按月支付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租赁公司有权主张租金加速到期,并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计息本金的15%)及逾期利息(日0.2‰)。运输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同意为刘某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依约支付了购车款。刘某在偿还部分租金后停止还款。截至2024年2月16日,刘某欠付租金183901.72元,逾期利息14460.19元。
法院判决:刘某支付租赁公司租金183901.72元及逾期利息(截止2024年2月16日14460.19元,此后以183901.7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至款清);运输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租赁公司有权对四辆抵押车辆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驳回租赁公司关于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起案件给企业敲响了警钟:融资租赁合同中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不能同时主张,避免重复计算损害承租人权益。
本案中,租赁公司同时主张了违约金(9万元)和逾期利息,但法院认为逾期利息已能弥补其损失,因此驳回了违约金请求。这说明企业设置违约责任时,不能"双重处罚",否则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对企业的重要提示:
1. 合理设置违约责任条款
不要同时约定过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本案中合同既约定"按日0.2‰计收逾期利息",又约定"按计息本金15%支付违约金",导致法院认为重复计算。建议:
- 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主要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 或明确约定"出租人有权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但不同时主张"
- 违约金比例建议控制在实际损失范围内(通常不超过年化24%)
2. 明确连带责任主体
运输公司因在合同中以"共同承租人"身份盖章,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应注意:
- 签订合同时明确各方角色(承租人、共同承租人、担保人)
- 避免让关联公司随意签署"共同承租人"条款,否则可能承担全额债务
- 如确需关联公司担保,应单独签订《保证合同》并明确担保范围
3. 重视证据留存管理
租赁公司主张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企业应做到:
- 对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保留完整凭证(合同、发票、付款记录)
- 建立专门档案,按"诉讼费用类型"分类保存
- 律师费等大额支出需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方
4. 规范车辆权属管理
本案中车辆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但所有权属于租赁公司,存在"名实分离"风险:
- 务必办理正规抵押登记(本案因及时登记获得优先受偿权)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虽登记在第三方名下,但所有权归属出租人"
- 定期核查车辆保险、年检状况,避免因车辆灭失导致权益受损
5. 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刘某违约后,租赁公司及时在租赁期满后起诉。企业发现违约时应:
- 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发出书面催告
- 保留催收证据(邮寄凭证、短信记录等)
- 避免拖延导致诉讼时效经过或损失扩大
融资租赁是企业常用融资渠道,但合同条款设计不当可能使权益落空。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既要保障自身权益,也要确保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建议:
- 重大合同聘请专业律师审核
- 定期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自查
- 建立"违约预警机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记住:一份好的合同,不是让对方无路可退,而是让双方都有路可走。合理合法的条款设计,才能真正保障企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