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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拖欠货款需支付日万分之五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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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226民初107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9月30日,颍上某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与安徽中某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城东文教中心多孔砖、标砖采购合同》,约定潘某就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原告开始向被告供货。2021年11月30日双方进行结算,截止到2021年11月28日,总货款为137548元,双方签字确认。2022年7月22日,被告通过第三方向原告支付货款60000元,下欠货款77548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潘某为原告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23年8月5日前付,但被告一直未付。

法院判决安徽中某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颍上某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货款7754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2021年11月30日起,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潘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日常交易中最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做生意讲诚信,签个合同就行",但当对方拖欠货款时才发现:没有完善的合同保障,追讨货款就像"打水漂"。那么,从这个案例中,企业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呢?

1. 付款时间必须写死,不能"大概"
案例中,双方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节点,原告才能准确计算逾期利息。而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写"货到付款"或"验收后付款",没有具体天数。一旦发生纠纷,"货到"是卸货完就算还是验收完才算?"验收后"是当天还是三天后?这些模糊表述会让企业陷入被动。建议:合同中务必写明"货到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这样的具体时间。

2. 担保不是签个字就完事
本案中潘某作为担保人签字承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才判决他要"兜底"还钱。但现实中,很多企业让对方负责人签字担保时,只写"本人同意担保",没有明确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也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结果一旦出事,担保人可能只承担"第二位"的责任(即债务人实在还不上才轮到他),甚至担保已过期失效。建议:担保条款必须写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明确担保期限(最好覆盖诉讼时效)。

3. 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一年就是18%!
本案中约定的逾期付款利率是日万分之五,看似不高,但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8.25%——这比很多企业贷款利率还高!很多企业主不知道,如果合同没约定违约金,法院一般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判,但若约定了合理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既不过高(不超过LPR4倍),又能起到警示作用。

4. 拖欠后补的欠条比合同还重要
本案原告能胜诉的关键,是被告潘某后来出具了欠条并承诺还款时间。这相当于对原合同的补充确认,延长了诉讼时效。很多企业催款时只打电话、发微信,没有书面凭证,结果过了三年诉讼时效,钱再也拿不回来。建议:催款一定要形成书面记录,让对方签字确认欠款金额和还款计划,哪怕只是简单的"欠条"。

5. 对方不到庭≠你稳赢
本案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看似对原告有利,实则暗藏风险——如果原告证据不充分,依然可能败诉。很多企业以为"对方不来就赢定了",结果因自身证据不足被驳回。建议:即使对方缺席,也要把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催款记录等证据准备齐全,形成完整证据链。

给企业主的实操建议:

最后提醒:做生意就像过马路,遵守规则不一定能避免所有风险,但不遵守规则一定会增加"出事"概率。完善合同管理不是"不信任伙伴",而是对企业自身和合作伙伴最好的保护。当您发现客户开始拖延付款时,别等"下个月",现在就该拿起合同看看自己的"防护网"是否结实。毕竟,在商业世界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才是最安全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