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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续约继续使用土地将视为不定期租赁-颍上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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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226民初476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7年10月26日,颍上县某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安徽某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某社区将其位于某镇某村38.4亩土地(东至:地销煤路、西至:古城大沟、南至:八丈河、北至:绳国辉)租赁给安徽某宸;租赁方式:采取"先租后征"方式,前期租赁土地两年,年租金为750元/亩;租赁费共计57600元;租金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前两年的租赁费用。合同生效后,某社区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安徽某宸支付土地租赁费56000元,尚欠1600元未付。合同到期后,安徽某宸未将案涉土地腾空交还,继续使用土地,但双方未签订续租合同。某社区要求安徽某宸支付租金,安徽某宸以合同已经到期,不存在续租为由拒绝支付。案涉土地是某社区租赁其辖区内绳国平等21人的承包地,该土地已于2009年变更为建设用地。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安徽某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支付某社区租金42960元;驳回某社区要求复耕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一个企业常忽视的关键风险: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或允许使用土地却不签新合同,法律上会自动变成"不定期租赁",企业可能被迫继续付钱甚至突然被要求搬离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合同到期了,我不签新合同,那就两清了"。但本案中安徽某宸公司正是这么想的,结果法院却判他们还要支付合同期满后一年多的租金!为什么?因为合同到期后他们继续用着地,社区也没反对,法律就认为双方默认继续租赁,只是变成了"随时可以结束"的不定期关系。

对企业来说,这种"模糊地带"最危险,容易引发三种麻烦:

  1. "被续租"风险:像本案,承租方以为合同到期就不用付钱了,结果还得补交租金;
  2. "被突然解约"风险:出租方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承租方可能面临紧急搬迁损失;
  3. "复耕责任"风险:本案中社区要求复耕被驳回,因为土地早就是建设用地了,但如果是农用地,企业可能要承担高额复耕费用。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记住这四条实用建议:

第一,合同到期前30天就要行动
不要等合同"自然过期"。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必须明确表态:续不续?怎么续?最好形成书面记录。可以这样操作:

第二,交接土地要"留痕"
无论是交还还是继续使用,必须做好交接记录:

第三,租金支付别"差一点"
本案中安徽某宸只差1600元没付清(57600元只付了56000元),这点小钱成了诉讼把柄。企业要牢记:

第四,特别注意土地性质
本案社区要求"复耕"被驳回,因为土地早就是建设用地了。企业在签合同前必须:

总结: 土地租赁不是"签完合同就完事",到期衔接最关键。企业要像对待新合同一样重视合同到期环节——提前沟通、书面确认、规范交接。宁可花半天时间签个交接单,也别图省事让风险"躺"在账上。毕竟,法律不会因为"我以为"而免责,只会因为"有证据"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