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打欠条可能要替公司还债 - 太和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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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22民初245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7日,徐州某泰炉料有限公司与太和某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配重铁购销合同》,约定徐州某泰公司向太和某金公司购买112吨白铁(单价2280元/吨)和111吨黑铁(单价400元/吨),总价299760元,合同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4月17日。合同签订后,徐州某泰公司于3月18日支付预付款30万元。但太和某金公司仅交付白铁30.02吨(货款68445.6元)和黑铁371.89吨(货款148756元),合计217201.6元。2023年5月6日,徐州某泰公司代理人王某向太和某金公司员工周某微信转账5440元。2023年11月29日,周某向徐州某泰公司出具欠条,载明"欠徐州某泰炉料有限公司货款80000元,承诺2024年3月30日前还清,每月15日前付2万元,逾期按1分5利息支付,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
法院最终判决:
- 太和某金公司需返还徐州某泰公司货款80000元及利息(自2024年3月31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
- 周某对80000元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 周某支付律师费3000元、保全费1016元;
- 驳回徐州某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5440元货款、11616元损失赔偿等)。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员工签字要当心,白纸黑字可能要自己还钱!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点在于:普通员工周某只是写了张欠条,结果要和公司一起背债。周某辩称"我只是太和某金公司的员工,欠条是被迫写的",但法院没采信,理由很简单:
- 他拿不出员工证明:周某声称自己是公司员工,却没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企业日常管理中,如果员工对外处理业务,必须明确其身份(比如要求出示工作证、授权书),否则就像本案,员工可能被当成"个人行为"担责。
- 签字就是承诺,不能说"不懂":周某作为成年人,应当清楚欠条上"欠80000元""每月付2万"这些字的分量。就像你借钱打欠条不能说"我以为是草稿",员工代表公司签文件也一样——只要内容清晰、签字真实,法律就认账。
- 欠条内容成了"铁证":欠条里写明了还款计划和承担律师费,法院直接认定周某是"自愿帮公司还债"。现实中,很多员工觉得"帮公司过渡一下"打个条没关系,结果公司倒闭或赖账时,债主会拿着这张纸找你个人要钱!
给企业的3个救命锦囊:
- 对外签字必须"亮明身份":员工代表公司签合同、打欠条时,务必写清"本人系XX公司员工,职务XX",并加盖公司公章。就像本案,如果周某欠条上注明"经太和某金公司授权",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 内部授权要留痕:公司给员工的业务权限(比如能签多大金额的合同),必须通过书面授权书明确,并让对方企业留存。别以为"口头说好"就行,出事时没证据就是员工个人行为!
- 定期核查员工对外承诺:业务员私下给客户写"保证书""欠条"很常见,但公司要建立审核机制。本案中,太和某金公司对周某打欠条毫不知情,最终既丢了员工又赔了钱,得不偿失。
记住:公章是公司的"盾牌",签字是员工的"枷锁"。企业管好授权流程,员工守住签字底线——否则一张轻飘飘的纸,可能让你背上十万八万的债。生意再急,也别让员工"替公司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