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且证据不足将导致工资索赔难获支持-凤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凤阳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0)皖1126民初132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0年7月,赵某进入凤阳某兴矿业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8月后,凤阳某兴矿业有限公司开始逐步停产。

2020年初,赵某以其在凤阳某兴矿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工作至2015年8月份,公司拖欠其应得工资35万元向凤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凤阳某兴矿业有限公司支付赵某应得工资35万元(自2010年4月至2015年8月共计50万元,已付15万元)、补缴自2015年3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该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凤劳人仲裁字[2020]第1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凤阳某兴矿业有限公司与赵某自2015年3月-2019年10月存在劳动关系,驳回赵某的其他仲裁请求。赵某对该裁决内容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凤阳某兴矿业有限公司与赵某自2015年3月-2015年8月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赵某要求支付35万元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企业老板和HR敲响了警钟:口头约定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证据保存不规范,最终可能让企业陷入被动,但更可能让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让我们看看赵某为什么输了官司:

  1.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赵某自称是总经理,年薪10万元,但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工资标准难以证明。
  2. 关键证据是"孤证"且是复印件:赵某提交了一份2015年7月的"工资通知"复印件,声称公司确认其年薪10万元。但法院发现,在公司经营异常时倒签几年前的工资通知不合常理,而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3. 与其他员工情况矛盾:同期其他员工(贾某等五人)被拖欠工资只有几个月到一年,而赵某却主张被拖欠几年,这与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符。
  4. 劳动关系名存实亡:2015年8月后公司已停产,赵某未再提供劳动,公司也未支付报酬,双方已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几个必须重视的风险防范点:

第一,劳动合同必须"白纸黑字"签好
别以为是高管或者熟人就口头说说就行!每个员工(包括老板自己)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口头约定在打官司时基本等于没约定。建议企业: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合同,合同条款要清晰,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工资支付要"有迹可循"
工资别用现金随便发,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工资"。每次发工资让员工签收,保留好记录。像本案中赵某主张年薪10万,但公司只付了15万,却没有完整的支付记录,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法院难以认定。

第三,公司经营异常时更要"规范操作"
本案中公司2015年8月开始停产,这时恰恰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候。企业一旦经营困难,要:

第四,社保缴纳别存侥幸心理
本案中法院明确说了,社保欠缴问题属于社保部门管,法院不直接处理。但企业要知道:欠缴社保员工可以随时向社保部门举报,企业不仅要补缴,还可能被罚款。建议企业:

最后提醒各位企业老板:管理规范不是给员工"方便",而是给企业"保险"。 一次规范的合同签订、一笔清晰的工资转账,可能就避免了日后几十万的纠纷。尤其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更要注重劳动用工的合规性,别让"小疏忽"变成"大麻烦"。

记住:劳动纠纷中,企业输的往往不是法律,而是证据!平时多花10分钟做好规范管理,胜过事后花10万元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