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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讨薪因证据不足败诉-荥阳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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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1)豫0182民初153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一、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4月5日,杨某岭(甲方)与宋某(乙方)签订《燃气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名称:高村乡周寨村燃气安装;工程地点:高村乡周寨村;工程内容:天然气管道安装和庭院管网、入户安装以及管道焊接、吹扫、打压、防腐、阀门及调压计量装置安装;施工方式: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工及辅料。后丁某参与施工,施工记录显示丁某于2020年4月施工25天,5月施工24.5天,6月施工5天,7月施工11天,共计65.5天。期间,宋某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陈某宾、陈某坤、李某顺付款。丁某已收到11000元(其中宋某转款2000元、陈某宾转款8500元、陈某坤转款500元)。丁某称陈某宾转款8500元中7000元是劳务报酬,其余1500元是陈某宾偿还的借款。另查明,上一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972元/年。

法院判决驳回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丁某需承担133元案件受理费。简单说:丁某要讨要13600元劳务费和5000元租赁费,但法院认为他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欠款,而且已收钱超过了应得工资,所以一分钱都没要到。

二、核心风险提示:三招避免"讨薪变丢薪"的陷阱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实则藏着企业用工的"隐形炸弹"。很多老板以为"我给过钱就行",结果像宋某这样被卷入官司还差点赔钱。更值得警惕的是:工人讨薪失败,但企业可能因此背上更大风险。重点提醒三件事:

1. 别让"口头约定"成为定时炸弹

丁某说每天300元工资,但拿不出合同或签字记录,法院只能按行业平均工资算(每天150元)。更惨的是,他声称收到的8500元里有1500元是借款,却无法证明——法院直接当工资扣掉了。企业教训

2. 转账记录要像"行车记录仪"一样清晰

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付款,但备注五花八门:"劳务""工人借款""水电费",导致法院难以区分哪些是工资。企业教训

3. 别把"外包工程"当甩手掌柜

丁某起诉时把燃气公司也拉进来,理由是"他们监管不力"。虽然法院没支持,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因此背锅。企业教训

最后划重点:工人讨薪败诉,表面看是个人失误,实则暴露企业用工管理的"三宗罪"——没合同、没记录、没监管。现在工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去年全国欠薪案件涨了35%。企业千万别图省事:签协议花5分钟,不签协议可能赔50万。记住这个公式:规范用工=省下律师费+避免停工损失+保住企业信誉。从今天起,给每个工人建个"用工档案袋",装好合同、考勤表、工资签收单,这才是真正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