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供电应确保电量计量准确避免超收纠纷-济源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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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1196号、(2025)豫96民终88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济源某置业公司因未能在电业局单独开户用电,其用电负荷接入济源某玻璃经销部在电业局户号为4105048642768项下变压器。双方用电模式为:济源某置业公司每月将电表读数报送给张某,张某依据变压器变比计算出济源某置业公司应支付电费的度数,结合核算出的电费单价,算出济源某置业公司应支付电费数额。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济源某置业公司向张某缴纳电费总计2001246.7元。供电部门出具的济源某玻璃经销部历月电费明细显示,同期济源某玻璃经销部总电量为3128300度。而济源某置业公司提供的电费结算通知单显示,同期济源某置业公司的用电总量为3230394度,两者相差102094度。
济源某置业公司认为,根据其提供的变压器合格证,变压器变比应为1:1000,实际用电量应为2408000度,而非3230394度,因此济源某玻璃经销部多收了485957.07元电费,要求返还。但济源某玻璃经销部则表示,其收取的"超额"部分实际是支付给管理人员张某的劳务报酬。
一审法院认为,济源某置业公司的实际用电量不应超过济源某玻璃经销部总表下的用电量,超出部分102094度对应的电费63298.28元应予返还。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济源某置业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转供电时,电量计量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很容易陷入法律纠纷,最终可能不仅要返还超额收取的费用,还要承担诉讼成本。
为什么济源某置业公司会败诉?核心问题在于计量依据不充分。公司虽然主张变压器变比应为1:1000,但提供的合格证书与现场实际使用的设备编号不一致,无法充分证明实际使用的变比参数。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因此承担了举证不能的后果。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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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导致电费计算标准模糊不清。企业在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时,一定要签订明确的供电协议,详细约定计量方式、电价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避免日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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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计量设备合法合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备,并定期校验。如果使用变压器变比计算用电量,应保留设备合格证、校准证书等完整证据链,确保与实际使用的设备完全对应。最好能请专业机构进行计量认证,避免因计量不准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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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的用电记录制度:定期核对双方电表读数,保留原始记录。建议每月双方共同抄表确认,签字留存。如果发现电量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并记录在案,不要等到纠纷发生后再补证据。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我收的电费比供电局高一点很正常",但这种想法很危险!法院明确指出,转供电企业不能简单套用电业局的收费标准,也不能随意加价。超出实际用电量的部分必须返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转供电虽是企业间常见合作方式,但务必规范操作。计量准确是基础,合同完备是保障,证据齐全是关键。做好这三点,才能避免陷入类似本案的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