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期间企业照发工资可避免误工费索赔风险 - 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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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9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7日11时50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汉川市某路段调头时,与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的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刘某在汉川市某医院住院3天,花费医疗费5730.32元;后经司法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需误工150天、护理60天,并产生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法院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公司赔偿刘某138064.92元,王某赔偿刘某1428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论述: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本案的核心教训是:当员工因工受伤时,企业若继续正常支付工资,可有效避免员工额外索赔“误工费”,大幅降低企业潜在赔偿风险。
刘某在事故中受伤,向法院主张了误工费损失,但法院查明:他受伤后,原工作单位仍持续给他发放工资。这意味着刘某的实际收入并未减少,因此法院驳回了误工费诉求。对企业而言,这相当于“免费”规避了一笔赔偿——如果企业停工停薪,员工就可能成功索赔误工费,企业最终可能要自掏腰包补上这笔钱。
企业该如何做?简单三步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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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
员工发生工伤或交通事故(如上下班途中),企业务必按《工伤保险条例》继续支付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切勿因“员工没上班”就停发工资,否则一旦员工起诉索赔误工费,法院会以“实际收入减少”为由支持其诉求,企业反而要多赔钱。 -
严把证据关,避免“证据不足”吃亏
本案中,刘某主张父母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驳回,原因是其父亲有工作收入(此前另案中已自认)。企业需注意:涉及员工家属赔偿时,必须核实真实情况。日常管理中应做到:- 要求员工入职时提供家庭成员信息并定期更新;
- 事故后第一时间收集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证据,证明家属是否有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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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不能“只买保险就高枕无忧”
王某的车辆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因承担主责(70%),仍需自付部分鉴定费。企业若自有车辆或员工开私车办公务,必须:- 定期检查保险额度是否足够(尤其商业三者险保额建议200万以上);
- 加强司机安全培训,避免“调头不当”等低级错误引发主责事故;
- 事故后立即固定证据(如现场照片、维修收据),像本案中刘某凭维修收据就获赔车损,但若企业拿不出证据,损失只能自担。
总结:企业不必怕员工工伤“赔钱”,关键要主动管理风险。照发工资省下的误工费、规范证据避免的额外赔偿、完善的车辆管理,每年可能为企业省下数十万元。记住:法律保护合规企业,但绝不会原谅“想当然”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