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否则赔偿难避免 -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9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7日11时50分,王某勇驾驶鄂KF1小型轿车,沿汉长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汉长线汉川市刘家隔镇刘隔高速桥下调头时,与刘某甲驾驶鄂KJ号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发生碰撞,造成刘某甲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刘某甲在汉川市某某医院住院治疗3天,于2024年10月30日出院,共用去医疗费5730.32元。2025年1月16日,经汉川汉正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甲残疾等级为十级,伤后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建议后续治疗费2000元。2024年10月31日,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4209844****38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勇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甲承担次要责任。另查明,王某勇驾驶的鄂KF1****号小型轿车在某乙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一审判决某乙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公司赔偿刘某甲138064.92元,王某勇赔偿1428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看似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但核心问题其实很接地气:企业(特别是保险公司)在处理事故赔偿时,不能“光说不练”,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证据说话,否则很容易“赔了夫人又折兵”。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对刘某甲的伤残鉴定结果有意见,认为“十级伤残”太重,要求重新鉴定。但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保险公司只说“我觉得不对”,却拿不出硬证据证明鉴定机构不专业、程序有问题,或者结论明显错误。法院一查,鉴定机构资质齐全、依据充分(比如参考了CT片和病历),就直接认定了原鉴定。结果保险公司白白浪费了时间和诉讼费,还得乖乖赔钱。
同样的道理,刘某甲的摩托车维修费只有605元的收据,没有正式发票。但法院为啥支持了?因为事故认定书白纸黑字写了“两车受损”,收据又能和这个事实对上号。这说明:损失证据即使不完美,只要能和其他证据“串成一条线”,法院也会认。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简直是“活教材”:
- 别当“嘴强王者”:如果你是保险公司或责任企业,对伤残鉴定、维修费等有疑问,不能光喊“我不认可”。必须提前收集证据,比如找专家分析鉴定漏洞,或者查证维修记录是否造假。否则,光提申请不举证,法院大概率不会搭理你。
- 证据链要“环环相扣”:作为受害方企业(比如车被撞坏),索赔时别嫌麻烦。修车收据、现场照片、交警报告这些“零碎”东西,单独看可能不值钱,但拼起来就是铁证。反过来,如果你是责任方,审核索赔时也要主动核对证据逻辑,别等打官司才手忙脚乱。
说白了,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企业日常管理中,该存的票据存好、该留的记录留全,遇到纠纷才能“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次保险公司吃瘪,下次可能就是你的公司——别等赔钱了才后悔没管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