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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逾期不还贷保证人必须 兜底 担责-谷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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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25民初158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吴某林与被告吴某系父女关系。2023年10月26日原告与被告吴某林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止,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25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年利率9%,还款方式:每月25日等额本息。违约责任: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任何到期应付的贷款本息或者其他应付款项时,应就全部欠付款项按照合同利率的1.5倍按日计收利息,直至还清欠款。同日,原告分别与被告徐某、吴某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徐某、吴某对上述吴某林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的原告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3年10月26日如约向被告发放贷款。被告吴某林在2024年3月20日未能按约定偿还应还本金、利息,发生逾期。截止2024年7月2日,被告吴某林欠原告借款本金221568.55元、欠利息6481.76元、欠复利143.53元、欠罚息573.91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引起本案的诉讼。

法院判决:吴某林需在十日内偿还谷城某行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2万余元及截至2024年7月2日的利息、罚息等共7199.2元,并支付后续利息;徐某、吴某作为保证人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担保风险与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着是银行告借款人,但真正值得所有企业老板警惕的,其实是保证人"被坑"的教训。吴某林欠钱不还,他的女儿吴某和另一位担保人徐某竟要一起"背锅",连法院都明确说"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企业负责人以为"只是签个字帮朋友忙",结果可能一夜之间背上几十万债务!

为什么保证人逃不掉责任?

  1. "连带保证"等于债务打包转让:案例中签订的是《最高额保证合同》,这种合同意味着一旦借款人还不上钱,银行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全部钱,不需要先找借款人"讨说法"。就像你替朋友担保买了车,朋友不还贷,4S店可以直接扣你的工资还钱。

  2. 亲属关系不是免死金牌:吴某是吴某林的女儿,但法院明确指出父女关系不影响担保责任。很多企业让员工亲属签字担保,以为"一家人不会跑",结果反而让亲人陷入债务危机。

  3. 罚息复利像雪球越滚越大:合同约定逾期按9%利率的1.5倍(即13.5%)计收罚息,还叠加复利。22万本金逾期4个月,利息罚息就滚出7000多元,拖得越久成本越高。

企业必做的3个风险防火墙
签担保合同前必须"三问"

担保合同要加"安全锁"

发现风险立即"踩刹车"
当借款人出现1次逾期(如案例中3月20日没还款),保证人应马上:
① 要求查看借款人的银行流水和经营状况;
② 书面通知债权人(如银行)要求暂停放贷;
③ 如果已经代偿,30天内必须起诉借款人追偿,过期可能丧失权利。

特别提醒:很多小微企业主习惯用"自己担保+亲属担保"方式贷款,以为能提高通过率。但这个案例血淋淋地证明:当主债务人失联(如徐某翠、吴某未出庭),保证人就是银行的"第一提款机"。下次有人让你签字担保,不妨先问一句:"如果他明天破产,你准备好替他还25万了吗?"

(注:文中人物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处理,吴某林、徐某翠、吴某琴分别简化为吴某、徐某、吴某,谷城某某银行有限公司简化为谷城某行有限公司)